中共蕉城区赤溪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蕉城区赤溪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2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赤溪镇党委进行了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责任

  赤溪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去抓,严肃对待区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狠抓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统一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担当,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赤溪镇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于2023年9月15日,研究制定了《中共蕉城区赤溪镇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区委巡察三组提出的五个方面25项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分管项目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好自己领域的“关口”,担负起分管工作的整改主责。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巡察整改落地生根

  赤溪镇党委针对巡察整改工作聚焦制度建设,强化长效机制,对照自查整改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勇于正视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增强领导、干部信心,提升队伍精神面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把整改成效落实到工作实践、制度措施和群众评价中,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干部队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项目招标管理方面

  1. 关于“指定施工单位”的问题

  (1)关于“指定施工单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村账镇管水平,赤溪镇党委根据最新工作要求,于2023年9月1日调整了镇级村账管理人员,由镇财务任村账镇管负责人,进一步提高村账镇管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各村干部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区发改办〔2023〕58号)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督,避免工程建设中出现违规指定施工单位等情况。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于2023年10月18日制发《中共蕉城区赤溪镇党委关于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通报》,并在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镇、村干部大会上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各村干部以此为鉴,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2. 关于“工程招投标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2)关于“工程招投标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各村干部及报账员认真学习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实施项目招投标,避免出现围标串标等情况。二是完善制度,全面收集省、市、区关于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整理成册作为村级小型项目实施准则,并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三是规范落实项目招投标,督促各村严格按上级规定落实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查,2023年9月15日以来,各村在建项目共5个,涉及招标代理公司2个,均通过资质审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于2023年10月18日制发《中共蕉城区赤溪镇党委关于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通报》,并在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镇、村干部大会上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各村干部以此为鉴,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3. 关于“涉嫌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3)关于“涉嫌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业务培训,组织镇村干部于2023年11月14日进行了项目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村主干对业务知识的熟悉,严格按流程办理项目业务。二是加强项目监管,要求各挂村领导及包村干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把关每一个村级项目,充分做好业务指导、项目审核、招标监管、资金监管、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高效。三是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要求各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项目相关材料,接受村民的监督,2023年9月15日以来,累计公开村务信息654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强化监督管理,学习并落实好相关制度,积极强化项目前、中、后监督。

  (二)项目过程把控方面

  4. 关于“未批先建”的问题

  (4)关于“未批先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学习,组织27个村居主要干部于11月14日进行了项目流程业务培训,确保其熟悉项目程序,强化对后续项目流程实施监管。二是规范流程,严格要求项目分管及经办人员按照项目流程,做好项目前期规划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建设制度,确保后续项目审批完成后开始建设。三是严格审核,要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严格把关项目材料,及时发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流程进行。

  5.关于“‘半拉子’工程有待整治”的问题

  (5)关于“工程停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工程结算,要求勤格及宣洋村以目前所做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其中勤格村文化活动场所加盖工程已于2023年11月初完成结算;宣洋村休闲广场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11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23年11月29日完成结算审核。二多方争取资金,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设资金,并鼓励本土乡贤及相关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投资等多渠道参与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序时推进工程项目。其中勤格村已向区委组织部和区法院争取党群服务中心补助经费约15万元。三是举一反三,针对因资金不足导致工程停滞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6)关于“未正常投入使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引导推进,通过积极向民政等部门争取补助资金,于2023年8月20日完成验收,并于2023年9月14日支付留洋村幸福院建设项目进度款5万元。二是投入使用,留洋村幸福院已配齐设备和人员,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开始运营,有效发挥幸福院作用。三是强化工程后续管理,要求留洋村委会严格落实资产管护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关于“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

  (7)关于“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页,施工方已于2023年10月30日完成施工内页材料归档。二是组织验收,已协调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7日组织我镇、相关专家及设计等人员对赤溪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进行验收,并针对验收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大坛村文化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于2023年10月8日组织验收,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结算审核价15.9717万元。三是以此为鉴,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镇村干部进行项目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7.关于“项目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

  (8)关于“验收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验收材料,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完善官岭村、桃源村传统村落古建筑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验收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于2023年11月10日补充了验收报告内开工竣工时间。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镇村干部27名于11月14日进行了项目业务培训,熟悉规范项目内页材料相关要求。三是严格审核,要求财务室后续严格审核项目材料,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工程内页材料管理。

  (9)关于“现场验收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核查,并严格把关项目验收,于2023年10月11日组织东边村及阳谷村挂村领导、包村干部,经管站对东边村、阳谷村虚增工程量的具体工程进行核查,其中东边村系项目资料归档错误,阳谷村工程量虚增部分已退还,挽回经济损失3.5291万元。要求各村通过两个案例,深刻反思并吸取经验教训,在项目竣工后,严格把关项目验收,及时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参与验收。二是落实责任,要求业务部分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在村级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与验收现场监督,并形成过程性材料作为项目材料附件归档。三是及时公开验收结果,通过村务公开、“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以此作为项目结算和报账的依据。2023年9月15日以来,累计公开村务信息654条。

  (三)项目工程监管方面

  8. 关于“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10)关于“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于2023年10月组织东边村及阳谷村挂村领导、包村干部,经管站工作人员对东边村、阳谷村虚增工程量的具体工程进行核查,其中东边村系项目资料归档错误,已要求其更正项目材料;阳谷村道路硬化工程实际虚增0.0334万元、居家养老示范点项目实际虚增0.6912万元、阳谷村村民活动中心加层工程实际虚增0.6872万元、阳谷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装饰工程实际虚增2.1173万元,经核查,该四个项目有剩余资金未支付,已按复核价格予以扣除,挽回经济损失3.5291万元。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相关挂村领导已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学习好、落实好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前、中、后监督。三是强化监管,要求镇级经管站严格监督村委会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问题,并整改落实到位。

  9.关于“未经批准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

  (11)关于“未经批准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11月1日前,对黄田村古法榨糖厂备用设备和辅料储存室项目工程设计及现场完成了整改,确保按照备用设备和辅料储存室使用。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村账管理员、各村主干、村委托代理会计于2023年11月14日开展了项目建设专题学习,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强化项目资料整理归集。三是要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严格审核村级项目材料,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存在项目实施变更的,要求村级提交相关签证或会议记录,切实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四是已于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提出警示的同时要求其对后续项目建设要按规范流程做好项目审核把关。

  10.关于“项目设计比选材料造假”的问题

  (12)关于“项目设计比选材料造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问题,于2023年10月16日,组织挂村领导、包村干部等人员对该项目前期材料进行全面复核,经查,该项目确有围标串标嫌疑和比选材料造假的问题,黄田村挂村领导已于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材料审核,要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部门下一步严格把关村级项目材料,尤其是针对三家比选,要深入了解比选公司具体情况,强化工程过程管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镇村两级项目管理及监督人员于2023年11月14日开展项目建设专题学习,强化项目实施过程透明合法。

  11.关于“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的问题

  (13)关于“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于2023年9月组织经管站人员再次全面摸排赤溪镇27个村居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的项目,针对合同约定质保金且还在质保期内的项目,要求立即补收质保金。二是举一反三,今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保金,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后有一段时间的维护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1月14日,由村级项目业务分管对各村干部、委托代理会计、报账员开展为期半天的业务学习会,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拨付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付款手续。四是要求挂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发挥挂村的作用,对项目建设从严把关,严格各个程序。

  12.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14)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涉及政府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六个项目,经仔细梳理、核查,六个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镇村干部重点学习《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等文件,不断强化项目经办水平,提高业务能力。三是以此为鉴,以从严的要求,对项目的每个程序进行审核,以后的每个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13.关于“合同订立不规范”的问题

  (15)关于“合同订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梳理留洋等5个村7个项目材料,针对合同未填写时间、表格未盖章等问题,相关责任村已于2023年10月31日前全面整改到位,并完成项目材料归档。二是强化监督,要求镇级经管部门加强对村级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内页不完善的村级项目坚决要求整改,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处死角。三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11月14日组织委托代理会计、各村干部等人员开展财经法规培训,增强规范意识,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合同管理,增强项目实施环节的风险防范,提高项目业务水平,依法依规办事。四是严格审核,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小组严格把关项目内页材料,资料不齐全、信息填写不完整的不予通过审核,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

  14.关于“档案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16)关于“档案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已于2023年10月组织业务部门指导松岭等7个村认真梳理本村项目档案,相关内页材料已补齐。二是要求经管部门严格审核村级项目材料,特别是项目内页档案材料,针对缺失错漏等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项目完善后拨付相关资金,切实加强工程管理。三是强化项目档案规整业务培训,组织村账管理员、各村主干、村委托代理会计于2023年11月14日开展项目建设专题学习,规范项目档案收集整理。

  (四)项目资金使用方面

  15. 关于“乡村振兴合作投资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17)关于“乡村振兴合作投资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黄田村已于2023年10月9日对村企合作项目进行立行立改,目前项目合作模式已进行调整,现正对原有项目及合作公司进行清算,待清算完毕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同时已推进闲置土地利用,目前已完成闲置土地再利用工作。二是要求项目分管领导及黄田村相关人员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扎实推进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项目安全有序推进。三是已于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提出警示的同时要求其对后续项目建设要注重规避项目投资风险。

  16. 关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8)关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于2023年10月25日组织挂村领导、乡村振兴项目分管充分核查黄田村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全面了解相关项目建设信息,于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强化业务培训,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各村账管理员、各村主干、村委托代理会计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宁德市蕉城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流程。三是加强资金拨付流程监督,要求挂村领导与包村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村级资金拨付的监督和审核职责。加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项目竣工后,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未经区级人员现场核实不得全额拨付。

  17. 关于“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的问题

  (19)关于“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1月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科学决策,要求各村实时关注时事政治,各村干部要加强学习,在项目实施前展开充分调研,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三是切实提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及相关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项目审核把关能力,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详细审核,确保方案政策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做好项目实施跟踪指导,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四是科学谋划产业发展项目,坚持党建引领,通过“村企合作”“村社共建”等多种方式,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收入。

  18. 关于“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乏力”的问题

  (20)关于“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乏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已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学习好、落实好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前、中、后监督。二是加强监督,要求挂村领导和包村干部监督村委会民生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三是强化监管,要求镇级经管站严格监管村委会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四是严格审核,村委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组要在事前严审专用资金,监督村委会是否有滞留、截留、挪用、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

  19. 关于“工程欠款数额较大”的问题

  (21)关于“工程欠款数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面摸排相关责任村欠款状况,具体分析欠款原因,要求相关责任村通过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有序化解存量工程欠款。整改期间,留洋村已支付工程欠款5万元,牛洞村、禅地村已制定还款计划,并将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归还工程欠款。二是严格规范项目立项审核,要求先由村集体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充分调研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资金来源与筹资方式等内容,后由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审核把关,经镇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要求各村量力而行,不得举债搞基础建设。

  (五)工作作风和责任落实方面

  20. 关于“作为‘慢’,久拖不验收”的问题

  (22)关于“作为‘慢’,久拖不验收”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清单,积极跟踪对接有关单位,目前蕉城区赤溪镇Y112班竹至班竹哑段公路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完成区财政局初审。二是通过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积极全面摸排村级在建项目情况,未发现其余项目存在作为“慢”久拖不验收的情况。

  21. 关于“工作‘虚’,签字不真实”的问题

  (23)关于“工作‘虚’,签字不真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材料,东牛村、勤格村、松岭村已于2023年9月1日至10月15日组织人员重新补签污水入户情况表。二是举一反三,对所有项目材料开展摸排,认真审核、把关每个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每个项目材料整理归集,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2023年9月15日以来,东牛村、勤格村、松岭村累计摸排项目26个。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 关于“意识‘松’,整改不重视”的问题

  (24)关于“意识‘松’,整改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高度重视区级验收整改意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已于2023年10月组织业务部门、施工方、监理等相关人员实施整改,并于10月13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小坛村农渠、农沟均需要进行杂草、垃圾等清障处理”问题,我镇已于2022年11月8日前整改到位,今后我镇将加大监管力度,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三是举一反三,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强化整改落实。

  23. 关于“作风‘浮’,举债搞建设”的问题

  (25)关于“作风‘浮’,举债搞建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监督管理,学习好、落实好相关制度,不断强化项目前、中、后监督。二是要求各村不得搞举债建设,挂村领导严格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情况,资金的来源情况,资金有缺口的坚决不予审批建设。三是严格监管,镇级经管站严格监督村委会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 关于“作为‘慢’,久拖不验收”的问题

  (1)关于“作为‘慢’,久拖不验收”的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清单,积极跟踪对接有关单位,目前蕉城区赤溪镇Y112班竹至班竹哑段公路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完成区财政局初审。二是通过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积极全面摸排村级在建项目情况,未发现其余项目存在作为“慢”久拖不验收的情况。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与财政、交通部门进一步沟通,抓紧落实赤溪镇Y112班竹至班竹哑段公路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7月15日

  2. 关于“工程欠款数额较大”的问题

  (2)关于“工程欠款数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面摸排相关责任村欠款状况,具体分析欠款原因,要求相关责任村通过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有序化解存量工程欠款。整改期间,留洋村已支付工程欠款5万元,牛洞村、禅地村已制定还款计划,并将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归还工程欠款。二是严格规范项目立项审核,要求先由村集体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充分调研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资金来源与筹资方式等内容,后由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审核把关,经镇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要求各村量力而行,不得举债搞基础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要求各村不断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并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积极通过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有序化解存量工程欠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赤溪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26人。其中,立案1人,组织处理25人(29人次)(其中:党内警告处分3人、通报批评20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5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指定施工单位”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3年10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于2022年6月17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党内警告处分,于2022年12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于2024年5月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

  2. 针对“工程招投标涉嫌围标串标”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3年10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 针对“工程招投标涉嫌围标串标”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 针对“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 针对“未经批准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 针对“项目设计比选材料造假”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 针对“乡村振兴合作投资存在风险隐患”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 针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 针对“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4年5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0. 针对“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乏力”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1. 针对“工作‘虚’,签字不真实”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 针对“作风‘浮’,举债搞建设”问题,赤溪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3.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与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对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问题,盯紧看牢,常抓不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赤溪镇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邮政信箱: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新高路1号,电子邮箱:ylldzb666@126.com

中共蕉城区赤溪镇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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