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综合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综合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WXM-202*****0001-01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综合支撑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选择本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现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作为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重要工作,要求“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指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并对“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提出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等具体工作要求。 交通运输作为碳排放重点行业之一,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切实担当起“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先行重任。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绿色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及时掌握绿色低碳交通转型发展工作进展和成效,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长效工作机制,计划开展“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2.1完善连云港市交通运输领域能耗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1)健全能耗监测样本统计体系。按照省厅具体工作要求,扩大我市交通运输能耗排放统计样本,优化样本结构,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研究制定《连云港市营运车船结构的样本配置方案》,并向填报主体提供培训答疑等技术支持,加强填报质量报关。 (2)配合完成我市交通运输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耗诊断工作。落实《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要求,协助我局组织各重点用能单位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重点领域和行业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等信息梳理汇总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 (3)连云港市交通领域能耗和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分析工作。日常为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能耗和碳排放数据”数据需求提供即时技术支持和核算服务,编制《2024年度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数据分析报告(上半年)》、《2024年度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数据分析报告(下半年)》,形成公路水路客货运、城市公交出租、港口生产、铁路航空、邮政仓储、社会车辆等领域相关指标,并对交通用能结构、碳排放占比及变化趋势等作具体分析。 2.2.完成2024年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评估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评估工作的通知》及最新工作要求,配合我局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评估工作,明确各项指标来源,收集整理绿色低碳发展数据指标及佐证材料,对我市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情况和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评估,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支撑报表及台账,并与省厅复核评估做好衔接。 2.3.日常工作质量提升方面 (1)工作动态梳理及咨询建议。借助支撑单位的信息渠道,每两月编制一期绿色发展咨询报告,梳理上级的最新要求和导向,列举先进地区最新的详细经验做法和技术应用,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和落实办法。 (2)弱项排查及调研提升工作。围绕生态环保、绿色低碳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工作弱项,以及临时性任务,拟排列重点事项清单,有序开展针对性调研和专项研究,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项目预算价:人民币26万元,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质量: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省市规定和本项目业主的要求。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可以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可以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响应文件均无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 10月11日; 2、地点:供应商登录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 3、网址∶http://jtj.lyg.gov.cn/map_cgjg/portal; 4、方式:供应商自行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接收及地点:上传至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00:00 五、发布公告媒介 发布公告网址:(http://jtj.lyg.gov.cn/map_cgjg/portal)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99*****224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电子化招标注意事项 7.1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不再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准备纸质文件。请供应商(供应商)严格按照邀请书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四份完整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7.2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络投标(响应),请您通过上述平台网址或通过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的平台链接登录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邀请书,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邀请书无效,参加采购时投标(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系统操作咨询:联系电话:152*****695,李工,联系QQ:*********。 7.3.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完成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 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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