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临港化工园区VOCs重点特征因子企业治理论证分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阴临港化工园区VOCs重点特征因子企业治理论证分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阴临港化工园区VOCs重点特征因子企业治理论证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JSZC-******-SWGC-C2024-022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阴市澄江中路258号汇丰大厦B幢B座160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16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WGC-C2024-0221
项目名称:江阴临港化工园区VOCs重点特征因子企业治理论证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推动江阴临港化工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持续提升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能力,拟聘请权威机构开展“江阴临港化工园区VOCs重点特征因子企业治理论证分析”项目,明确影响园区环境空气VOCs的关键特征因子并解析其主要来源;参考国内先进技术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指导园区开展异戊烷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可执行的治理方案对策建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响应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磋商/谈判/询价声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阴市澄江中路258号汇丰大厦B幢B座1604室
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规定的时间内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带联系方式及邮箱)。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阴市澄江中路258号汇丰大厦B幢B座1604室
五、开启时间:2024-10-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阴市澄江中路258号汇丰大厦B幢B座1604室江阴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苗
电话:18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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