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果场路水雾喷洒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果场路水雾喷洒系统维护管养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果场路水雾喷洒系统 维护管养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 年 9 月 29 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果场路水雾喷洒系统维护管养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定期维修保养水泵、清理蓄水罐,维护喷洒控制系统以及蓄水沟和蓄水坝,上述事项为固定支出事项,预计固定支出费用为一年*****元,此外,如有必要更换损坏的水泵、修理阀门、打磨并喷涂给水管道、更换破损喷头等,该部分据实结算,费用以一年*****元为限,合计约******元。 服务期限:一年 |
项目预算金额: ****** 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9月29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