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2024年消防维保单位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2024年消防维保单位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2024年消防维保单位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鲁迅美术学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16: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梅南7号太阳大厦(大连圣泰企业集团)216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梅南7号太阳大厦(大连圣泰企业集团)216会议室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铸萱、刘畅
项目联系电话 0411-********
采购单位 鲁迅美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金石滩金石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谷老师0411-********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铸萱、刘畅 0411-********

项目概况

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2024年消防维保单位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hongyu*******@126.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G24-45

项目名称: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2024年消防维保单位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2024年消防维保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初次合同签订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录入单位。注:①截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在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hongyu*******@126.com

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录入截图证明材料。将上述材料发送至hongyu*******@126.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梅南7号太阳大厦(大连圣泰企业集团)21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梅南7号太阳大厦(大连圣泰企业集团)21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点00分至09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鲁迅美术学院     

地址:大连市金石滩金石路39号        

联系方式:谷老师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            

联系方式:刘铸萱、刘畅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铸萱、刘畅

电 话:  0411-********

 

标签: 招标项目 消防维保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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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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