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西大厦1-3层招租项目第二次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河西大厦1-3层招租项目第二次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河西大厦1-3层招租项目(第二次)(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河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河西大厦1-3层招租项目(第二次)(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为河西大厦1-3层招租项目(第二次)(非政府采购)。

(2)项目编号:JJLQF2024-080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一个标段。

(5)出租标的:本次为整体出租,出租标的物所在位置及区域: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本次出租标的,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无房产证、土地证。中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仅提供现有的资料,除此之外的一切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办理且承担一切费用,相关风险由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自行踏勘或和出租人了解标的信息。

(6)标的物出租年限及使用范围:8年(本项目分区块交付,出租年限以第一次区块交付的时间起计),不得经营酒店、餐饮、卡拉OK、家具、酒吧,除以上五项经营项目外,可自行合法经营。违者招标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物。

(7)免租期:承租期满8年之日起,招标人给予3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到期日即出租合同终止日。

(8)本次招标年租金报价设置投标底价,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投标底价,租赁期间年租金按中标年租金一次性包死。中标年租金为不含税,若中标人需开票,开票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需开票,建议投标人自行前去国税咨询税费事项)。

(9)投标标底价(人民币,不含税):180万元/年,低于上述标底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11)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姓名或企业名称必须与报名人姓名或报名企业名称相一致,否则视作未缴纳。建议投标人汇款时注意核对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须电汇、转账并到账以下账户,逾期到账的视作未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户 名: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河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路桥农商银行

账 号:201*****5027035

注: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出租合同》并在中标人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12)定标方式:开标时按有效年租金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取最高年租金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遇最高年租金报价相同的,则抽签确定排名。

(13)租金缴纳金额与时间:

1、租金实行一年一付,承租人(中标人,下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并签订合同,其他年度的租金须在 月 日(此处根据第一次区块交付的时间顺延11个月填写)前付清,逾期加收每天5‰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强制清退,强制清退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中标人及中标人的承租人在内)均由承租人承担。本项目分区块交付,第一年租金按中标年租金的50%计取,后续年份年租金按中标年租金一次性包死并计取。

2、承租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保管,若合同顺利履行,合同期、免租期满后,一次性交还承租人(不计息)。若合同期内承租人有一次未按时缴纳租金、公共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承租期间,履约保保证金如有被扣除的,承租人须在扣除之日起10日历天内补足。

(14)其他相关约定

1、本项目分区块交付场地,以叮咚买菜和不一班楼梯隔墙为中线,整个出租标的分2大区块。其中中线隔墙以南1至3层区块(具体详见附件示意图)暂定2025年08月25日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确定为准),中线隔墙以北1至3层区块(具体详见附件示意图)暂定2024年11月09日首先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确定为准)。以上交付时间可能提前或延后,租金按实际交付之日起计。中线隔墙以南1至3层区块(具体详见附件示意图)现状非交付现状,实际交付时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管交付时如何变化,租金均不作调整。消防设施按现状交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如需维修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不管交付时如何变化,租金均不作调整。

2、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有权对房屋进行的设计、装修、改造,所有设计、装修、改造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装修方案应经招标人认可。所有权属招标人所有的设备,承租人一律不得拆除和损毁。由此造成的影响费用招标人也不给予任何补偿。涉及租赁物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资质等相关报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与招标人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公共物业管理费:涉及租赁物需缴纳的卫生费、排污费等一切公共物业管理费用,承租人应及时予以缴纳。

4、水电费用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所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每月结付一次,逾期一个月内加收每天5‰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招标人有权切断供源,造成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用水、用电指标由承租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协助办理,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按路桥区当地相关水电收费部门的规定收取,水电表中的量与实际使用量不一致的,按表计量为准。

5、租赁期间,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必须按消防、公安部门的要求进行消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保险、经济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对其增添的可移动财产,在不影响租赁物结构或功能的情况下应予清场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招标人。如承租人未按时清场,视为承租人自愿舍弃租赁范围内的所有物品。承租人增添的和原先遗留的不可移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备财产等,承租人不得拆除,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如承租人归还租赁物时交还的设施有瑕疵,则招标人对设施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7、承租人不得私自存放危害房屋安全的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违法物品,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切断水、电,并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承租人禁止有以下行为:(1)建造永久性构筑物;(2)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房屋结构。

9、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租赁权用作抵押。承租人自负盈亏及安全责任,出租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15)免责条款:

如因招标人拆迁或其他政策性原因不允许房屋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退出,截止书面告知退出日起退还本年剩余租金(剩余租金=本年租金×本年剩余日历天/365)、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不承担承租人其它一切损失费用。

如招标人只是部分无法租赁(没有对建筑物的使用造成较大影响的),根据变化后实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变化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金额计算应付租金,招标人不承担其他责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公布为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投标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户成员,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地址、方式: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节假日不受理)。请到台州市路桥区花鸟巷238号(建经投资咨询)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售价:完成报名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①企业报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供:该单位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自然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捺本人手指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州市路桥区花鸟巷238号(建经投资)。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7.本次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取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租赁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9.特别声明

本招标公告对招标标的的情况说明仅为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投标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投标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标的物状况,未尽事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招标标的以招标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中标人当日的状态为准,请投标人自行现场查看并了解情况。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招标人不承担产权等瑕疵保证责任。除本招标须知披露外,投标人应对招标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独立做出交易判断。对投标人中标后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消防、安全、环保等事项,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并承担风险,且该风险不得成为中标人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理由。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标人视为对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投标人参加投标,则自动视为投标人对《出租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无异议。

10.其他事项: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出租方):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河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52*****088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9*****098(报名)

联系人:马海平 联系电话:137*****226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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