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型推演系统研发采购需求公示
某新型推演系统研发采购需求公示
(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7.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8.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报名。9.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等证书,或国家、军队认可的相当于机密级以上的保密资质证明材料。2.具有GJB5000B二级或CMMI3(含)以上评估认证证书。(三)优先条件1.技术方面从事过推演系统研发,有过为军队单位提供推演系统研发并实际应用的经历优先。2.具有装备承制资格或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已完成两证合一的装备承制企业无须提供)者优先。具体情形:已经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有效;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单位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需要进行续审或扩项等事宜的单位,在项目开标当日,须提供军委或军兵种机关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审查、续审或扩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我单位拟对某新型推演系统研发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某新型推演系统研发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某新型推演系统研发项目为满足实验室内开展某场景的模拟推演而组织研发,主要建设内容为基于已有的推演规则,研发一套基于局域网部署运行的计算机推演系统。项目经费初步预算300万元(具体预算待技术方案明确后进行价格评审确定),交付时间为2025年12月,交付地点为北京市我部。
项目中标单位负责某新型推演系统的研发,根据我部需求开展软件设计开发工作,并负责软件系统在我部实验室的安装、部署、调试以及后续推演的服务保障等工作。主要信息如下:
1.某新型推演系统覆盖陆、海、空、天及网电空间,可以通过非回合制的即时方式进行推演。
2.系统具备系统设置、场景推演、数据统计、推演储存与回放等基本功能。
3.系统设置功能,应包括地图编辑、想定编辑、棋子编辑、规则编辑等功能。
4.推演对抗,可以支持多进程同时推演,支持大尺度范围内地图推演,可暂停推演或按预定暂停间隔自动定期暂停推演供人员操作,可以预设指令供计算机自动执行,提供必要的辅助功能,支持断点状态储存和续推,支持导控方进行导调。
5.数据统计,可以对推演结果进行统计,并通过表格、柱状图、饼状图等图表方式进行显示。
6.推演储存和回放,支持对推演进行全程记录,并利用系统进行回放。
7.系统能够在windows和国产自主可控系统环境下运行,通过局域网进行对抗,采用B/S架构,也可基于B/S架构提供C/S架构选项。
8.系统软件须通过第三方测试。
更多详细信息现场对接时进行了解。
四、技术要求鉴于项目技术要求、技术规格和项目信息等内容涉密,涉密采购项目采取现场需求对接方式反馈质疑内容、意见和建议,由采购需求方现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组织供应商现场进行研读并填写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五、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参数)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同时也可以对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建议和意见,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六、公示时限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20个工作日)
七、反馈方式和说明
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后指定时间到我单位进行现场需求对接,并递交相关材料。
(一)材料递交方式
专人现场递交。
(二)对接时间
2024年11月1日14时40分。
(三)地址
北京市。具体地址根据保密要求不在网上公示,现场进行需求对接可电话联系后另行告知。
(四)现场对接需递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该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现场填写并签字确认);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等证书;
6.对接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7.以上材料除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1.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事实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有国家和军队强制要求未写明的,应明确指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对于项目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或三家供应商的或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78*****360
监督电话:010-********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
附件:1.采购需求调查表
2.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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