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十万吨泥炭有机肥生产线及产品示范推广设备基础工程及有机肥主厂房增加工程招标公告

年产十万吨泥炭有机肥生产线及产品示范推广设备基础工程及有机肥主厂房增加工程招标公告

彰武县五洲丰肥料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泥炭有机肥生产线及产品示范推广项目设备基础工程及有机肥主厂房增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FXJY.G.07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彰武县五洲丰肥料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泥炭有机肥生产线及产品示范推广项目设备基础工程及有机肥主厂房增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彰武县五洲丰肥料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彰武县花家村原化肥厂院内。

2、工程规模:设备基础工程(具体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2016年10月22日-2016年10月30日,工期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四、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凡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8、9、10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到招标代理单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 至 2016年10月2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 时30分。

七、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图纸(若有)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要出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关凭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交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14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

十二、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彰武县五洲丰肥料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彰武县花家村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6*****158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0281

日期:2016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有机肥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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