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建设工程集装箱式制氮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产业园建设工程集装箱式制氮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建设工程集装箱式制氮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4WXR770C*****BD/GKZH-24ZXH505
2.2项目名称: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建设工程集装箱式制氮装置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建设工程;
2.4招标范围:包括2台/套2000Nm3/h集装箱式制氮装置、1台/套4000Nm3/h集装箱式制氮装置共计3台/套设备的各组件及其控制系统的设计、生产制造、试验检验、标定检定(压力表、安全阀等)、包装、贮存、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具体范围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供货至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6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其中变压吸附制氮设备要求提供制造商销售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9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建设工程集装箱式制氮装置采购项目购标款”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4.2发售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2024年10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并签署投标保密承诺书后,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园建设工程集装箱式制氮装置采购项目),并将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上传至平台;如平台无法上传,可将扫描后的报名文件发送至:gkjy_r@163.com审核。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时间为准,逾期递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
联系人:于妍
电话:010-********-80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科研楼8层
邮编:******
联系人:张泽林、杨振
电话:185*****958
电子邮件:gkjy_r@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 提交异议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其他说明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本项目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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