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望城片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采购需求公开

:湘江新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望城片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对黄桥路、望城大道等湘江新区望城片区各市政道路路段上的京式中心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人行(方管)护栏、波形护栏、防撞柱子(含反光柱、横道柱)、防撞桶等交通隔离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清洗等工作(具体明细内容详见附件二);本项目涉及的交通隔离设施种类繁多、清洗要求严格、操作环境复杂、对专业技能要求高。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整体服务要求

1、 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并且需配备足额的项目作业人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投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维护作业人员购买保险,并承担所有安全事故责任。

2投标人至少提供2辆护栏机械清洗车,实现机械加人工洗抹的作业方式,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接入区智慧环卫管理服务平台监管系统。(提供车辆行驶证,如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清洗车辆须保证仅用于本项目,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若存在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为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配置项目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内务人员、驾驶员、保洁人员。

4、投标人应按《湘江新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作业标准及评分细则》履行清洗责任。

三、应急保障要求

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2、遇特殊情况如创建文明城市、重要线路、重大活动和各类迎检保障等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要求增加清洗频次。如作业过程中发现交通隔离设施有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向招标人和相关部门报告。如发现因车辆刮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护栏错位变形的情况,应协助有关单位对护栏维护恢复安装后再进行清洗作业。

3、投标人对省、市、区及采购人临时交办或媒体曝光的交通隔离设施清洗服务问题需在 4 个小时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整改。

四、安全生产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全面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日常维护管理安全生产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并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保障公用设备、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在开展机械作业时,应当制定科学的作业线路和作业时间,避免交通拥堵;进行人机组合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常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有安全标记并易于识别的工作服。夜间作业人员着装需有反光条的安全标识,清洗车上设置安全反光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人员人身安全。

4、中标人应每年开展至少2次安全生产(交通、消防、重大人员伤害等事故)知识培训和应急实操演练。

五、人员保障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人员储备计划,不得因人员的流失,影响服务的品质。

2、在对交通隔离设施开展人机结合清洗作业时,应当以一台清洗车配备1名司机和2名保洁员为一个班组。

3、投标人应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洗的方式方法、交通规则,安全防护,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等。

4、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清洁类项目经理证。

5、驾驶清洗车人员应具有相适应的驾驶证。

六、管理考核规则及结果运用

(一)维护管理

1、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工作进行日常考核、综合考核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在项目管理维护期间采购人拥有进一步细化片区维护项目工作标准和评分细则的权利。

(二)考核规则

采购人每月采取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具体考核规则及考核标准以招标人考核相关文件为准。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三)考核结果运用

项目考核成绩95分及以上不扣除维护经费,低于95分按每分值2万元扣除维护经费,低于90分按每分值4万元扣除维护经费。连续三个月低于90分,无条件解除合同。

二、相关标准

投标人应按《湘江新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项目”作业标准及评分细则》履行清洗责任。

分 类

作业标准

扣分标准

日常

管理

30分

1、配备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职责清楚。

2、建立作业道路档案和资料。

3、建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财务

制度、工作计划报送制度、应急机制建立

情况和实施情况。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清洗保洁人员一律着

制式反光背心上路作业,要求着装整齐,

作业中摆放安全警示牌和反光锥筒,清洗

车辆需有醒目的反光警示标识,确保清洗

作业安全。

1、管理机构不健全的扣0.2分,作业人员职数、设备数量达

不到要求的扣0.2分。

2、未建立档案资料,每条路扣0.2分,资料不全的扣0.1分。

3、清洗、维护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上岗的每次扣0.2分。

4、未摆放警示牌或反光锥筒的每次扣0.2分。

5、清洗维护车辆违规不按要求使用警示标识的每次扣0.2分。

6、不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每人次扣0.2分。

7、安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一

切后果由作业方负责,每次扣15分。

清洗

作业

55分

1. 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作业,落实每

日一清洗;

2. 交通设施清洗应达到目测无污迹,擦拭无

积垢的清洁标准,机械清洗时应目测有清

洗剂泡沫,开展精细化清洗作业,不得出

现漏洗、淋洗,防撞桶内应无垃圾、目测

无明显污痕、无牛皮癣,清洗后应及时将

移位的交通护栏、防撞桶进行复位,确保

交通设施整洁美观。

1. 遇特殊情况,如文明城市创建、重大活动、

重要线路、各类迎检保障等,需无条件服

从区考评组的调度,按照相关要求加大清

洗的频率和力度。

2. 清洗作业单位应设有专职清洗保洁管理人

员,对清洗路段进行专门巡查,每日要有

详细的检查记录,确保效果。每台机械清

洗作业车辆至少配备一名跟车人员。

3. 如遇雨雪天气,雨雪停后,将所有护栏全

部清洗一次,确保干净整洁。

1、未按要求和规定进行清洗的,以路为单位每条每次扣1分。

2、不使用清洗剂进行清洗的,每次扣0.2分。

3、清洗标准不高,目测有明显污渍,擦拭有明显积垢的每处

扣0.2分。

4、有漏洗、淋洗的情况每处扣0.2分。

5、底座不清洗、护栏死角、盲角不清洗及防撞桶不清洗、桶

内有垃圾,设施上“牛皮癣”未清理的,清洗后交通设施

秩序未及时恢复的每处扣0.2分。

6、不按清洗作业时间进行清洗的每次扣1分。

7、在清洗作业时,未配备跟车人员,或作业人员未在清洗车

后跟班作业的,每次扣0.2分。

8、未按要求安装GPS监控设备的每次扣0.2分。

9、擅自拆除、破坏GPS监控设备导致GPS不能正常运行的,

每次扣0.2分。

10、雨雪天气后未对交通设施及时进行清洗的以路为单位每

次扣0.2分。

11、对重大活动、重要线路保障不力每次扣1分。

其他

情况

15分

1、坚决服从区考评组的监管和调度。

2、及时有效整改区考评组交办的问题。

3、高标准完成市(区)数字化案卷,不出现

未结案、超时结案、返工、重复案卷等现象。

4、严禁清洗作业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将承包路

段转包给他人。

1、不服从甲方调度、工作不配合的每次扣2分。

2、对区考评组交办的任务敷衍塞责,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每次扣2分。

3、被上级领导或媒体曝光的问题一次扣5分。

4、维护单位在接到区考评组交办的问题,在2小时内未整改

到位的,每处扣0.2分。

5、数字化案卷出现超时、未结案、返工、重复的每处扣1分。

6、擅自将承包路段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扣除违约保证金,

并立即解除清洗承包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被市(区)分管以上领导或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三、技术规格


湘江新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望城片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维护量汇总表

序号

类 别

套 数

规格

1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

7058

(套)3米

2

京式护栏500高

491

(套)3米

3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800

3

(套)3米

4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500

3

(套)3米

5

新型圆钢人行护栏

191

(套)2.2米

6

波形护栏

1912.5

(套)4米

7

桥上人行道不锈钢护栏

135

1m高(米)

8

防撞柱子(含反光柱、横道柱)

665

(根)

9

防撞桶

105

(个)

10

爆闪灯

405

(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及地点

1.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护栏清洗要求

序号

交通隔离设施名称

清洗要求

1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

机械清洗,每天一清洗,清洗时间为22:30-6:30,周五、周六下午13:00-15:00加洗一次。

2

京式护栏

机械清洗,每天一清洗,清洗时间为22:30-6:30,周五、周六下午13:00-15:00加洗一次。

3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

机械清洗,每天一清洗,清洗时间为22:30-6:30,周五、周六下午13:00-15:00加洗一次。

4

人行护栏

人工清洗,每天一清洗,清洗时间为22:30-6:30,周五、周六下午13:00-15:00加洗一次。

5

波形护栏

机械加人工清洗,每天一清洗,清洗时间为22:30-6:30,周五、周六下午13:00-15:00加洗一次。

6

桥上人行道不锈钢护栏

人工清洗,每天一清洗,清洗时间为22:30-6:30,周五、周六下午13:00-15:00加洗一次。

7

防撞柱子(含反光柱、横道柱)

人工清洗,每天一清洗,清洗时间为22:30-6:30。

8

防撞桶

人工清洗,每天一清洗,清洗时间为22:30-6:30。

9

爆闪灯

人工清洗,每天一清洗,清洗时间为22:30-6:30。

注:

1、交通隔离设施清洗后见本色,无杂物、无污垢、无积泥、无积水。

2、投标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清洗维护服务方案交采购人备案。

3、投标人需建立服务联系机制,设置专人接收服务、联系信息,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报备采购人。

4、投标人收到与服务有关的电话、信息后半小时内必须受理和回复。

5、投标人应当建立清洗服务台账,准确、完整记录每天清洗服务的时间、道路名称、作业方式、车辆编号和作业人员签名等,并于每月5号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记录台账。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根据附件一“湘江新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望城片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作业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日常考核、综合考核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2、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分期(次)/分项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方案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 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在下一季度首月支付上季度经费)。中标方按照维护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后,由采购方按每月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每季应支付的费用。

2、项目为固定单价(含维护费、人工费、作业设备运行费等),新增或减少维护量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照区财政评审中心所核定的招标单价据实结算和支付合同价款。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服务期间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失各自承担。中标人工作期间因维护作业需要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管理专业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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