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信组网原理示教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某通信组网原理示教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某通信组网原理示教系统

1.2项目编号:2024-JH15ZB-3113

1.3项目概况:某通信组网原理示教系统。

二、候选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法人证书有效;

2.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满足科研/生产任务需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6.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已通过认定审查证明材料。

2.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0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武汉市。

(三)申领方式:(需提前预约招标机构联系人,确认报名相关程序)

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领取方式。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10月22日10时(北京时间),其后所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未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数额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注意事项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须出示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子公司人员的社保、人事关系依然在母公司,人员社保由母公司缴纳,供应商应提供母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用工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格式详见附件1-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军队院校军事主官任命命令或军队企业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供应商承诺声明:①供应商诚信承诺、②保密承诺、③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④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⑤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⑦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2)

4.提供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军队企业如无保密资格证书,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除军队企业外的其他军队单位提供本级保密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相关证明)。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已通过认定审查证明材料;(一级保密资格证书发证单位为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二级保密资格证书发证单位为省保密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5.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但证书未下发的,须提供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已通过认定审查证明材料;若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提供以下“财务资金状况”证明材料

①近3年(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并填写财务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3.2款)。军队单位、事业单位等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等证明材料,并附本单位不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审计报告时间特别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不含)前,近3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3年 (不含上年度),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含)后,近3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3年(含上年度),特别说明除外。

本项目近3年财务报表即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度。

②缴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军队单位等不适用的,应提供不适用说明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③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等,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军队单位等不适用的,应提供不适用说明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现场审核上述资料,对按照要求递交资料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要求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360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55*****172



,武汉市,武汉

标签: 示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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