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2024年度道路标识标线红绿灯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2024年度道路标识标线红绿灯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2024年度道路标识标线红绿灯维修维护项目;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某某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2024年度道路标识标线红绿灯维修维护项目
2、项目规模:对吉木萨尔县2024年度道路标识标线红绿灯维修维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范围内
4、工程投资额:382.95万元。
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11月1日开工,计划2024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61天(日历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2、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10:00时-2024年10月11日19:3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投标单位提供经备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为进疆备案登记册的已备案人员)、投标人“信用中国”网近期查询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近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按要求携带以上全部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套留存(原件备查),以上全部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投标保证金:*****元整。
4、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缴纳办法: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方式递交的,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保证金咨询电话:0994-*******。
6、账户单位: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账号:513*****010******* 行号:309*****3010
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委托书原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并以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8、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30 (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2019室)
1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某某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0*****10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94-*******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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