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佳苑海山湖11-15号楼室外采暖工程招标公告
秀水佳苑海山湖11-15号楼室外采暖工程招标公告
秀水佳苑(海山湖)11-15号楼室外采暖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秀水佳苑(海山湖)11-15号楼室外采暖工程已由/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集中供热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秀水佳苑(海山湖)11-15号楼室外采暖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总投资******.80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未承担其他在建设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9 月30 日 至 2024年10 月11 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松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北斗西路62号北斗璟苑小区2号楼2单元1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考核证书(B本);
4)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北斗西路62号北斗璟苑小区2号楼2单元1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鹿泉区集中供热管理处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北大街11号
联系人:段立英
电话:155*****6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松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鹿泉区获鹿镇北斗西路62号北斗璟苑小区2号楼2单元101室
联 系 人: 冯云萌
电 话:189*****652
标签: 采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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