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万吨/年铝合金围护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2.55万吨/年铝合金围护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核心导读: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2.55万吨/年铝合金围护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法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具体如下: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名称:贵州中铝彩铝
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2.55万吨/年铝合金围护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法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2.55万吨/年铝合金围护板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面对中国铝工业产能严重过剩的不利局面,2016年,贵州铝厂和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中铝公司的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转型发展的需要,投资近1000万元兴建了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贵州铝厂机械厂内,现拟利用其原有铸造车间进行利旧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一个约168m×15m的钢筋砼排架结构车间以及其附属辅助用房168m×6m,设置彩涂铝卷生产线一条,主要产品为彩涂铝卷。无新建建构筑物及职工宿舍,本项目总投资为2973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涂层机组产生的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如不采取措施治理,对空气环境将会产生一定影响;
2.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如不经处理排放,将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4.表面处理残渣、废机油、废漆料等均属危险废物,如不妥善处置,将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涂层机组产生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焚烧炉(750~800℃)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预计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水体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含酸废水经加碱中和之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东片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返回贵州铝厂生产系统二次利用,不外排,有效避免了项目废污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
3.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废料、表面处理残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漆料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废料经收集后外卖给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表面处理残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漆料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最终送至贵州中佳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白云区比例坝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开卷机、卷取机、分条机及涂层机组风机,噪声源尽量放置于构筑物内,机械设备设有减振措施,使设备噪声经隔声处理、厂房墙体屏蔽和距离衰减后,可控制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环评《白云区铝及铝加工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方案,采用的辊涂工艺,技术先进合理,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外排符合环境标准的要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外排废水,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行,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值变化较小,经总体预测评价,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40684万元,年利润总额1211万元,年缴纳所得税 303万元,不仅增加了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同时,项目的建设将带动当地物流、建筑、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可见,本项目是一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社会效益的项目,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效益的协调统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
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电话直接索取:
建设单位: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畏,联系电话:136*****328
评价单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熊兴联,联系电话:139*****284
信函直接索取:
建设单位: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白云区贵州中铝彩铝科技有限公司吴畏收
评价单位: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西路2号,熊兴联收
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8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调查范围主要集中在本项目场址附近的毛栗山村民组、白云区铝兴社区刘庄街及小寨村村民组的居民住户,以及白云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毛栗山村民组、白云区铝兴社区刘庄街居委会、小寨村村民组等企事业单位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并在白云区工业园区委员会、毛栗山村民组、白云区铝兴社区刘庄街居委会及小寨村村民组张贴公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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