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台废旧车架处置信息公告

4台废旧车架处置信息公告

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台废旧车架处置

处置公告:

根据有关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买受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重量

备注

标的1

3台专用装卸运输车架

*****

8300KG/台,扣除8个轮胎后6500KG/台

2012年购买用于码头现场,无牌照,钢结构断裂形变,无法使用。

标的2

1台验关及装卸运输作业通用车架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价方式:

通过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物资采购平台公开询价,价高者得。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根据转让方通知(一般提前1到2天通知)按时上门回收,受让方需上门自提、自取,装货车辆离开转让方前需结算清相关费用并实际转账至转让方收款账号后方可离开。回收作业时须遵守转让方港区安全及作业管理规定。若出现受让方不按时上门回收情况,转让方有权单方取消合约,并通知其他回收单位上门回收,同时保留追究受让方未及时上门回收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赔偿的权力,情节严重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索取相应履约赔偿。

2、受让方负责车辆运输及废旧物资的装、卸工作,转让方应无偿的为受让方提供在转让方区域装该批废旧物资时所需的叉车服务。其他所需的工具、备件及耗材等物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待现场清运完毕后,如由于装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垃圾,受让方需配合清扫。

3、受让方运输该批废旧物资的车辆离开转让方现场后,其一切与该批废旧物资相关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负责。

4、受让方应需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如出现不履约行为,将被列入“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物资采购平台”黑名单。

5、受让方人员及车辆进入转让方现场,需遵守转让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6、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为现场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人身团体意外险或类似保险。装载货物的车辆需符合车管部门的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在港区内按规定路线行驶,不超高、不超载、不超速。

7、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公告期限:

2024年10月8 日至2024年10月 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4年10月18 日)

六、请有意向的竞买人密封投递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12日12:00时。

联系人及电话:姚先生 0592-*******

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标签: 废旧车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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