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团体意外险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团体意外险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团体意外险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C-ZJJGDQGS-0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团体意外险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已列入招标人年度预算,项目业主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外环三期K92+800~K94+160.398(ZK92+575~ZK94+150.594)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33 米,桥梁宽度 33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 级。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包件),招标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投保工程项目所涉及在施工现场的所有单位(包括该工程的项目业主、项目经理部、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劳务公司、协作单位、监理单位等)全体施工、管理人员; 2.3服务期:自第7合同段对应的开工日期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止(暂定为48个月,以实际开工日期至交工验收合格为准),另加24个月保证期(即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为总公司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同时还需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保险许可证》;【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带有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经总公司授权的省(市)级分支机构的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同时还需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提供法人单位的书面授权书。【证明材料:经授权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带有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证明材料】 注: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保单落款时间为准)按单一工程独家或首席承担过一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保单,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保单类型等信息,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可现场查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9-30至2024-10-11。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2024-10-12 16:30。招标人将于2024-10-15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0-18 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2.2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迎宾路北 联系人:刘先生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层 联系人:陈女士、郑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王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陈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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