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3年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

项目编号: ZTSJ-NZC-W*****

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2023年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人民医院2023年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间接检眼镜(进口) 医用光学仪器 1 详见招标文件 *****
吴忠市人民医院2023年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玻切手术观察镜(进口) 医用光学仪器 2 详见招标文件 *****
吴忠市人民医院2023年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超声雾化仪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
吴忠市人民医院2023年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超广角眼底激光照相机(进口) 医用光学仪器 1 详见招标文件 *******
吴忠市人民医院2023年眼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尼龙缝合线松解透镜(进口) 医用光学仪器 1 详见招标文件 4500
数量合计: 6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 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8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9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1.10 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29 10:21:10 至 2024-10-1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2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 交易网(新),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1303 室。 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招标代理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2%计收,由中标单位支付。 8.投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信用等级为A级。(截图日期:招标文件发放期限截止之日至开标之日内) 9.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 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 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 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 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 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4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 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 或加入技术支 持 QQ 群 *********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 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 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 式公示。代理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联系方式: 095*****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0米综合楼院内
联系方式: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 095*****2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袁瑞
电话: 095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09-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眼科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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