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实业电子器件生产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象山实业电子器件生产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01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

投资项目代码: 2307-******-04-01-******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07480086*****001

招标编号: SHBDLA********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实业电子器件生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实业电子器件生产项目一期监理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实业电子器件生产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大朗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100%企业自筹

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及规模: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实业电子器件生产项目一期,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6栋厂房,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10层。其中:1栋(1-3号厂房)为地上六层厂房,4栋(4-11号厂房)为地上十层厂房,均有地下一层,地下室面积约*****.87平方米;1栋地上一层厂房(12号厂房),建筑面积约5396.21平方米。(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监理涉及的场地整理、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土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低压进线工程、暖通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电梯工程、设备及原材料进场审核(含甲供材)等(具体按本工程施工招标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设备及原材料进场审核(含甲供材)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信息、工期、造价、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保修阶段,按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完成监理工作,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报批审批工作手续等。

最高投标限价:监理服务收费系数不得高于0.80。

保证金金额:******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1日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6)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大朗

工期(交货期):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暂定为5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30个月(自委托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24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期限以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5 日内进场完毕。

招标人: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新园一路6号创意产业园12栋

招标人联系人:谢小姐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燕玲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4F-420建设办办公室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象山实业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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