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包头分院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X2024HW-4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分院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90.3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分院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分院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分院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
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包头市青山区左岸绿洲 5 号楼 15 层多功能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左岸绿洲 5 号楼 15 层多功能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左岸绿洲 5 号楼 15 层多功能会议室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止;(工
作时间:9:0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
(5)投标确认表(格式自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 4-2 号
联 系 人:姜磊 郭金虎
电 话:0472-59961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正信(内蒙古)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 15 号左岸绿洲小区 5-1501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5598332728
电子邮件: zhzxzx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