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坪、豪盛路、兴盛路、鸿恩雅苑等门面招租项目第3次

塔坪、豪盛路、兴盛路、鸿恩雅苑等门面招租项目第3次

塔坪、豪盛路、兴盛路、鸿恩雅苑等门面招租项目(第3次)

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塔坪、豪盛路、兴盛路、鸿恩雅苑等门面招租项目(第3次)

项目编号:JBGYZCZL-GKDZ-2024-162

标的详情:

标的序号 标的信息 面积(m2) 招租底价(元/m2/月)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
8 重庆市江北区鸿恩雅苑2号负1-1号(第3次) 236.84 15.0 *****.0 2024-10-16 14:00 2024-10-17 10:00

经营用途要求:

(门面) 1、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资源回收、加工、制酒、酿酒等、以及产生噪音、异味、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项目。     2、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及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3、标的1,标的2仅限于经营海鲜销售加工。标的3至标的8没有烟道不得经营餐饮。 4、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标的内已安装天燃气,户名均不为产权单位。(中标人需与天燃气原户主自行协商变更或拆除事宜)

其他信息:

1、标的1至7产权证正在办理中,暂无法提供。 2、标的4,标的5,标的6以整体招租方式招标,不能拆分。 3、标的4有实际使用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开标后,如中标人非原使用人,原使用人与中标人需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标的的装修残值进行评估,中标人按评估金额支付原使用人装修补偿金;评估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中标人与原使用人各自承担50%;中标人若拒绝支付或支付部分装修补偿金和评估服务费用,均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该标的的租赁权,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根据江北国资发【2023】19号文件,承租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房屋的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从起租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租金单价无递增(实际递增部分按相关政策执行),从2026年2月1日起,租金价格按合同执行;租赁合同到期后需重新挂网竞标招租。 5、中标人需在中标确认书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及缴纳相关款项(租赁保证金标准为:合同最后一期租赁价格×3;租金单价逐年递增5% ),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房屋移交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本次招租标的以现状出租,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标的内如有垃圾需中标人自行清理。竞标人须联系出租单位现场查勘为准,未现场勘查参与竞标且中标的,视为竟标人已经勘查并 已认可。竞标人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是否符合各经营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环保、消防等)对上述招租标的现状、相关交易风险等事项已充分知悉,且无异议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招标人不会因此向中标人承担任何延期交付房屋等损失赔偿责任,如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竞标人资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的,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近二年无拖欠房屋租金及租赁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第三方费用的违约行为; (七)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请各竞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充分阅读合同模版,竞价开始时视为已踏勘并已充分阅读且认同合同模板相关条款,踏勘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 1、各竞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竞价资格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 3.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4.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不签署中标确认书的;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逾期未在指定地方缴纳所须缴纳全部款项的; 5.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国资占有出租单位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竞标保证金,且有权对超出竞标保证金的损失要求予以赔偿。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人,自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其参加区国有资产租赁报名。
竞标方法 1、本次竞标采取一轮报价形式,将各竞标人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确定。 2、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最高报价,采取第二轮再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价高者中标。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所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且报价增幅不得低于招租文件规定的再次报价增幅。低于前次最高报价及不按规定的报价增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再次报价最多不超过3次,如第3次报价仍出现并列最高报价,将在并列最高报价中以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报名的竞标人为一人,且为有效报价的,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5、若竞标项目存在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应当与其他竞标人同时按流程参与竞标报价。若竞标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报价与其他竞标人的最高报价相同时,则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中标;若竞标时最高报价出现在其他竞标人中,此时如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认同并愿意以最高报价租赁的,则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标人中标,反之则最高报价的竞标人中标。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0:00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14:00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0:00

招租服务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出租单位经办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133*****020

交易中心经办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189*****608

国资委监督: 胡老师 联系电话: 023*****930

网上投标地址: 请登录 119.84.128.185:88/TPBidder/memberLogin 查看详情

该项目为网上竞价,请点击下方红色字体报名(我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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