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区高层住宅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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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区高层住宅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鹤岗市区高层住宅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鹤发改投资(2024)72号及鹤城执法发(2024)44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编号:ZFCGGC1000C******X01
1.2项目名称:鹤岗市区高层住宅燃气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鹤岗市工农区坤德花园、金地新城、弘景花园、文化博园、比优特商住广场、华宝嘉苑、宏益电器7小区;向阳区电业高层、和平家园、花园商住、俊立家园4个小区;兴安区丽景小区、兴东F组团2个小区、东山区金水河C栋1个小区、光荣小区1个小区共15个小区进行燃气新建安装。涉及楼栋数33栋,总户数4345户,其中坤德花园5#楼1栋120户;金地新城11#楼243户;弘景花园1#、4#楼2栋252户;文化博园1#、2#楼2栋572户、比优特商住广场A、B楼2栋364户、华宝嘉苑1栋276户、宏益电器1栋88户;电业高层1栋176户、和平家园2#、4#楼2栋390户、花园商住1栋96户、俊立家园1栋225户;丽景小区C1、C2、C3楼3栋315户、兴东F组团F1、2、3、4、5、6、8、9、10、11、12、13#楼12栋845户、金水河C栋1栋45户、光荣小区E10、E11#楼2栋338户。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共同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5建设地点:鹤岗市区高层住宅燃气建设项目包括坤德花园、金地新城等15个小区,其中工农区辖区内7个小区,向阳区辖区内4个小区,兴安区辖区内2个小区,东山区辖区内1个小区,兴山区辖区内1个小区。坤德花园位于工农区昌南路热电厂对面,金地新城位于工农区艺博图右侧,弘景花园位于工农区湖滨路天水湖公园正门天水湖宾馆对面,文化博园位于工农区禾友路6号第四中学对面,比优特商住广场位于工农区时代广场,华宝嘉苑位于工农区火车站对面,宏益电器位于工农区东解放路南一道街,电业高层位于向阳区振兴路,和平家园位于向阳区向阳路,花园商住位于向阳区新兴路,俊立家园位于向阳区胜利街,丽景小区位于兴安区昌南路,兴东F组团位于兴安区兴东路50m处,金水河C栋位于东山区东山路人民法院南侧,光荣小区位于兴山区公园路东侧。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执业规范、服务规程、成果文件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1.8采购需求:
1.8.1全过程项目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等;
1.8.2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1.9设最高投标限价:******.00元(项目管理费:******.00元;工程监理费:******.00
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监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市政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2.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2.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提供承诺)。
3.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供应商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供应商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的“交易平台”,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
2、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文件费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网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具体操作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的《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4、技术支持电话:147*****000
五、开标
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6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尔滨洽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01号哈工大建筑科技大厦B座2406室
联系方式:04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女士
电 话:0451-********
标签: 区高层住宅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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