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标题:海南省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0/2024-*****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9日海南省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发展纲要。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等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等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推进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等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万宁区域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等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
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的信息发布和监督管理;依职权负责本市管辖海域勘界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登记、汇交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全
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土地征收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配合做好深化农垦改革工作;有序推行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
(六)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自然
资源开发利用战略、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组织指导全市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含林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制订和更新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及实施过程中的政策指导。
(七)贯彻实施省建立的空间规划体系,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构建全市高效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贯彻实施省建立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开发边界和海洋功能区划等控制线;配合划定海洋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对本市各类综合性规划、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中涉及空间布局的内容进行审查;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生态修复、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十)负责全市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管理。配合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协助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勘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政策措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协助办理压覆矿产资源报批;在职权范围内承担保护性开展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用砂石土(不含河沙)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和发证;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林业改革;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利用;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退耕(塘)还林还湿;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实现林地占补平衡;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林区监测预警、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督促检查等,与相关部门协同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十二)负责海洋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和发展海洋经济。贯彻落实国家、省实施海洋强国、强省重大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海洋、海岛发展规划并实施;负责全市海域使用、海岛保护利用管理;负责全市无居民海岛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业海上搜救工作和渔船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十三)负责地理信息与测绘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市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开展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和应用,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和保密,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
(十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人才培
养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政策宣传,结合人才引进战略,培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人才;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交流合作;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督促检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情况;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管理、协作和问责制度,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并监督实施;配合调查违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为,依法提出纠正、处理意见;负责海洋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海洋违规案件。
(十六)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本级
(二)万宁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下属单位)
(三)万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属单位)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9万元,支出总计*****.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239.70万元,增加9.33%。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农林水支出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历年均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结余1268.85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9.31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加快应拨资金的拨出进度,上缴历年结余资金。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1268.85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等资金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9.31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加快应拨资金的拨出进度。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02万元,占8.46%;项目支出*****.72万元,占91.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万元,支出*****.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1664.18万元,增加7.14%。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34.83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结余,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尚未完成支出手续。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634.83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结余,较2022年度年末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尚未完成支出手续。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8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69.37万元,上升68.6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06万元,占1.9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51.65万元,占1.87%;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11.54万元,占3.0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7454.27万元,占55.4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2572.95万元,占19.15%;住房保障(类)支出145.62万元,占1.08%;其他支出(类)支出2335.46万元,占17.38%。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39.20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6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没有列该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35.34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社保等基数,基数变大,造成缴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67.67万元,支出决算为9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社保等基数,基数变大,造成缴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
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遗属供养人员增加和补助金额增大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1.52万元,支出决算为6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社保等基数,基数变大,造成缴费增加。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列该项预算。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缴费基数,基数变大,造成支出增加。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96.84万元,支出决算为41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重点调整,工作量减少,投入减少。
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列该项预算。
1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列该项预算。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289.76万元,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年初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年初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14.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48.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列此项预算。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8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量增大,维持单位运转的支出增大。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没有列此项目。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没有该项预算,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53.50万元,支出决算为91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未按计划开展项目,工作量减少。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列该项预算。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8.7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数调整,造成支出增大,二是人员增加。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列该项预算。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8.4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4.5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经常性赠予、资本性赠予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2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70.36万元,下降21.5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小,控制支出成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0万元,占10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01.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没有列此项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重点调整,该项工作量减少,投入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没有列此项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没有列此项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没有列此项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重点调整,该项工作量减少,投入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55万元,支出决算为80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重点调整,该项工作量减少,投入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任务量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没有列此项预算。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1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列支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没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列支公务接待预算也没有支出。(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9表,2023年的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自评项目47个,共涉及资金370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59%。组织对2023年度退耕还滩与红树林生态修复资金、万宁市人口数据起底式大清查房屋调查工作经费、征地项目管理资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资金、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造林绿化资金、城市空间规划和控规编制规划资金、闲置地和农田管理资金、万宁市东山岭1号石屋边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万宁市长丰镇山架村委会南勇村(三期)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等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75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19%。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省本级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反映。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省本级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反映。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省财政评价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反映。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省部门评价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反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34.57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0.63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99.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87.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1.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1.5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991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782平方米,业务用房17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961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7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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