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永和堤涝区治理项目三期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招标/资审公告
吉安县永和堤涝区治理项目三期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招标/资审公告
吉安县永和堤涝区治理项目(三期)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本招标项目 吉安县永和堤涝区治理项目(三期)已由吉水利农水字[2024]2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翊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吉安县永和堤涝区治理工程项目部授权委托)
2、工程名称:吉安县永和堤涝区治理项目(三期)
3、工程地点:吉安县永和镇。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 ********.95元。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工期:158 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及以上。
二、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永和堤通仙、小湖2座电排站扩容(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信用信息审查:各响应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规定,响应企业不得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情况,一经查实,不得列为成交单位(信用信息作为响应企业资格审查条件,响应企业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10)“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一格式)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资质、拟投 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前 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六、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审核备案,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七、补充说明:
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该标段的平均值 (B值) 不变。
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八、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点00分止。
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点00分止。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35
地址:吉安市吉安县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翊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130*****676
地址:江西省吉安县青原区文天祥大道2号新华大厦2310号
监督单位:吉安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 彭主任 监督电话:0796-*******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安县敦厚镇二七路新城大厦11楼
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
2024年9月29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龙湖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陵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签: 永和堤涝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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