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6标段重油、煤粉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询比采购公告
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6标段重油、煤粉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6标段重油、煤粉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6标段重油、煤粉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6标段项目经理部
1.3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交建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桩号K3168+000,既有道路自东南向西北布设,途经七角井镇,终点桩号K3197+100。路线全长29.1km,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采用整体式路基和分离式路基组合布置形式,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42m,桩号范围K3168+000-K3169+204.103,K3189+791.101-K3197+100,共长8.51km;分离式路基宽20.75m,桩号范围:K3169+204.103-K3189+791.101,共长20.6km。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标段一:一家供应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工作是为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重油、煤粉用量:重油(冷喷)预估用量524.2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具体采购事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项目部下达订货单,供应商需按照订货单需求在2日内将材料运送至项目部指定的地点。
2.3交货地点: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HTGJ-6标段(哈密市内,重油(冷喷)配送至K3175+600沥青拌合站和K3190+000沥青拌合站、煤粉配送至K3175+600沥青拌合站和K3190+000沥青拌合站)。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标段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货物),供应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需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供应商本身无运输资质,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运输,但需附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
标段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标段三: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标段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1项重油的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且没有发生过质量和供货期问题。
标段二: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1项煤粉的合同额不低于300万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且没有发生过质量和供货期问题 。
标段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1项煤粉的合同额不低于300万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且没有发生过质量和供货期问题 。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列入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av=punish&type=system)和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失信惩罚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标段二及标段三最多只允许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段)。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9月30日11时00分至 2024 年10月9日19时00分,按本公告附件要求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0月10日11时00分,供应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乌昌辅道840号交建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0日11时00分。
6.2 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6.3 开启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乌昌辅道840号新疆交建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标书费支付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交建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6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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