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
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
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 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已由宁德市水利局以《关于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初步设计批复》(宁水审批【2024】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坑底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寿宁县坑底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坑底乡;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含专业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款第10条第①点】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21:00:00至2024年10月24日9: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
网 址: | |||
联系电话: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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