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肇项目花都区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督导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肇项目花都区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督导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惠肇高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 项目名称:惠肇项目花都区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督导服务。
(二) 项目编号:YXGL24GZ*****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服务期限等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1 | 惠肇项目花都区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督导服务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工作止。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40.37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证明扫描件)
(二) 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记录或现状(格式见《资格声明》):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因安全、违约、骗取中标等问题,正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曾被以往采购人投诉;
(5)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涉及的案件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格式见《资格声明》)
(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磋商小组以响应截止日于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 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①房地产估价资质三级或以上备案、②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和③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以上备案证书扫描件)。
(六) 业绩最低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完成过一项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督导或监理相关业绩(合同中有体现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复核、技术监督、成果审查等内容均可视为土地房屋征收评估督导或监理相关业绩),业绩材料应同时提供①委托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和②评估督导复核报告或评估监理复核报告等成果文件的复印件;若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内容,则需另外提供由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评估督导复核报告或评估监理复核报告等成果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上体现的完工时间为准。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2日00:00(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zsun.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现场咨询地点: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
3.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www.gzsun.com.cn/fwzn/******/list.html
(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磋商答疑会。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响应截止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北京时间)、开启响应文件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00。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00-14:3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启响应文件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启响应文件情况。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在线开启响应文件。
(五)磋商说明:
1.磋商方式:在线磋商,在线报价。
2.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保持手机开通,在磋商小组发起二次报价后,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二次报价(限时30分钟)。
3.如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监督部门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
联系电话:02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惠肇高速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九潭路1号广州惠肇高速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工
电话:020-********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磋商公告及采购内容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响应活动。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惠肇高速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九潭路1号广州惠肇高速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饶工
联系电话:0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06
E-mail:gdyxxg@163.com
采购人:广州惠肇高速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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