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南留旺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南留旺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南留旺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南留旺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23)14号、15号、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屹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峰峰矿区南留旺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 2.1.2 建设地点:峰峰矿区 2.1.3 建设规模:峰峰矿区南留旺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1.峰峰矿区南留旺安置房建设项目(A区)规划建设2栋14层住宅楼(3#、4#楼)、1栋15层住宅楼(1#楼)、2栋16层住宅楼(2#、5#楼),2栋2层配套附属用房,规划用地面积*****.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2.峰峰矿区南留旺安置房建设项目(B区)规划建设2栋15层住宅楼(8#、10#楼)、3栋16层住宅楼(6#、7#、9#楼),规划用地面积*****.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0平方米。3.峰峰矿区南留旺安置房建设项目(C区)规划建设5栋16层住宅楼(11-15#楼),规划用地面积*****.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0 平米。) 2.1.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0:00至2024-10-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实行“双盲”评审,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世恒 电话:031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310-******* 电子邮箱:jgk*******@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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