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CX项目一期工程安防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中核CX项目一期工程安防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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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核 CX 项目一期工程安防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
项目中核CX项目一期工程,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
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
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2.2 项目编号:CX924WXR767C11506BD/GKZH-24ZXH502
2.3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CX项目一期工程安防系统设备采购
2.4 招标范围:安防系统设备包含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机1套、电气火灾监控主
机1套、传感器17个、监控探测器80个等,及运行类备件,具体详见技术规格

关于设备的技术要求: 质保等级QNC、非安全级、无需监管
交货时间: 第一批2025-02-28,第二批2025-05-15,第三批2025-07-31
2.5 交货地点: DDP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
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
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X项目购标款”,上述费用建议由公司账户汇
款。
4.2 发售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00—2024年10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
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
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
目投标。投标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并签
署投标保密承诺书后,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
项目),并将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投标保密承诺书(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
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平台;如平台无法上传,可将扫描后的报名文件发送至:
gkjy_r@163.com审核。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
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
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无投标保密承
诺书、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
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4日09
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
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
成时间为准,逾期递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
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100840
联系人:宋韶
电话:010-88023997-80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科研楼8层
邮编:100081
联系人:张泽林、杨振
电话:18518469958
电子邮件:gkjy_r@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
提交异议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其他说明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本项
目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
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
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
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9 月 29 日
招标公告附件:
保密承诺函


根 据 贵 方 为
和地址
项 目 的 采 购 文 件 , 我 公 司 ( 投 标 人 名 称
) 在此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 我方从贵方获得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仅限用于准备和提交投标/报价文件,
以响应投标/报价须知要求。
2. 由贵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投标/报价须知相关的任何文档、数据和其它资料应严
格保密,在未经贵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该信息是投标/报价前提供的、投标/报价过程
中提供的,还是投标/报价结束后提供的,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违者责任自负。
3. 如存在为准备投标/报价文件的目的,需要将贵方提供给的相关文件、数据和其它
资料提交给分包商的情况,我方将书面通告贵方,并与分包商签订类似保密承诺或协议。
4. 由于我方需要,通过贵方从第三方可能获得某些敏感文件、数据和资料,比如接口
数据等,在此之前,我方应根据要求与第三方签定类似的保密承诺或协议。此外,如有要求,
我方应向贵方或者第三方交还项目开展所涉及的一切纸质资料,并承诺将电子资料销毁。
投标人/报价人(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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