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铺设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路面铺设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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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焦作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路面铺设维修项目
一、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路面铺设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
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
人均可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焦作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路面铺设维修项目;
2.2 招标编号:PROJ20241601020585;
2.3 项目概况:焦作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成至今已十余年,投入使用至今,
园区内道路沥青路面常年风吹雨打,阳光暴晒,特别是承载卷烟的送货车辆、烟厂送烟的重
型车辆碾压,使得路面多处裂缝、破损、变形,给正常工作带来不便。为保证路面的平整及
通行安全,需对配送中心园区内道路进行修补;
2.4 项目地点:焦作市博爱县海华路 88 号焦作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工期:20 日历天;
2.7 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含临时)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出具项目
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兜底条款);
3.6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和重大失信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
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及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
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
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
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9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
道查询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
-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
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
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
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
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查询时间为自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
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3.1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
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每日 00:
00:00 时至 23:59:59 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7:0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
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
承担相应责任;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凡 有 意 参 与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请 登 录 “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
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
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 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
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 PDF 上传: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2 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
需加盖公章;③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形式的,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
明扫描件。
4.2.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
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
→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
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4 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招标文件费用支付页面;本项目需
要需先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
件(若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
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
料核对,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招标文件费用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
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
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和平台使用费。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项目),平台服务费 400 元/(项目/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
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 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
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18539937971;
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
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
4.5 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
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
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 CA 申请”→“CA 申请帮助”→“CA 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按 4.4 款
提供的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6 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
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 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
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 的电子招标文
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0:00 时整(北京时间)。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
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 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
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
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 CA 数
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5.5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 4.4 款提供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进行咨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及《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内网》网站上发布。上
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1-8621901
地 址:焦作市建设东路 70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2B 层
联 系 人: 肖先生、石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01517
邮箱:glgljt168@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8381019
2024 年 09 月 29 日
附件:
书面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 (公司名称) 在此郑重声
明,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
我公司具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我公司没有“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
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
在禁入期限内”情况,并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所有要求, 三年内我公司及其法定
代表人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
分包。
我公司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
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
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
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
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路面铺设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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