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YZB-2024-LC-0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耿马傣族佤族
自治县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创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机制、创新数字乡村
发展机制、创新乡村人才振兴机制、创新改善乡村治理机制以及管理和运营机制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
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
附注,成立年限不足 1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
单位审计报告;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扫描件(提供 2023 年 9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相关材料,描件清晰加盖供应商公章,
新成立的单位或依法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优惠比例:10%;在计算价格得分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
少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 10000.00 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协议或业主证明等,否则不予认可。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书,从事造价咨询工作 5 年及以上,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
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
在实施项目)至少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 10000.00 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
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等,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
予认可。
3.3 供应商的承诺: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2)合同履约担保承诺书;
(3)廉洁自律的承诺;
(4)供应商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
huakongque@qq.com (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18287279425):(1)文件
获取登记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附件自行下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4)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5)磋商文件费转账截图。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请
各供应商从单位基本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转账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账户名称:云南煜湧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世纪城支行,账号:
871912563610101,简写项目名称,或备注项目编号。注:供应商汇款时应使用单位基本账
户进行汇款,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不接受个人汇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煜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珠宝
城十栋 4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煜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珠宝
城十栋 401)
七、其他
1.质量标准及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
准》(CECA/GC7-2012)、招标人造价管理制度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地方现行的全
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招标人下发开展工作通知起开始实施,至项目完成移
交使用且经政府审计(若未纳入政府审计,则至项目移交使用并完成结算、备案)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耿马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 址:耿马县震新路 21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7708749377
电子邮件:9470219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煜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顺通社区国际珠宝
城 10 幢 401 号
联 系 人: 陈荧、包啟江
电 话: 18287279425
电子邮件: huakongque@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