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煤矿火区灭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2024(GK)-02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煤矿火区灭火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4592.82 万元,招标人为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火区沿着采坑南侧边坡出露煤层燃烧,聚集成团无明显走向,东西长约 620m,
南北宽约 450m,面积为 178851㎡,最大燃烧深度 55m,燃烧底界标高在+2198m 水平,火区
主要燃烧煤层为 6#、5#、4#、3#号煤层。煤层北倾,倾角 16°~35°。火区下部分布有大
量的采空区,采空区面积为 132475㎡。火区损失煤炭资源储量为 6807 吨,威胁储量为 165
万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煤矿火区灭火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煤矿火区灭火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监理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矿山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矿山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
次招标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且构成本项目投标所需监理人员必须全部备案在册。
4、投标人业绩要求:煤田灭火项目监理业绩或露天矿类监理业绩一项;以上业绩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 1 日之
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企业须在标书里附: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
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1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 12 层 1202 室或
3792498034@qq.com 获取文件,招标文件费 10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2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 12 层 12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2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 12 层 1202 室
七、其他
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煤矿火区灭火工程(监理),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
区行政公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
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煤矿火区灭火工程(监理)
2、项目规模:火区沿着采坑南侧边坡出露煤层燃烧,聚集成团无明显走向,东西长约 620m,
南北宽约 450m,面积为 178851㎡,最大燃烧深度 55m,燃烧底界标高在+2198m 水平,火区
主要燃烧煤层为 6#、5#、4#、3#号煤层。煤层北倾,倾角 16°~35°。火区下部分布有大
量的采空区,采空区面积为 132475㎡。火区损失煤炭资源储量为 6807 吨,威胁储量为 165
万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
3、建设地点:莎车县
4、工程投资额:64592.82 万元(监理控制价为:385 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2024 年 10 月 28 日开工,2026 年 02 月 28 日竣工,总工期 489 天(日历日),2026
年 3 月进行的一年灭火效果监测。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本次招标控制价:385 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9、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系等,完成项目全
过程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工作。
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
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2024 年 10 月 21 日 20 时 00 分(北
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 12 层 1202 室或
3792498034@qq.com 获取文件。
3、投标保证金:58000 元,(伍万捌扦元整)户名: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喀
什第一分公司; 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喀什分行(营业部) ; 开户行行号 :
313894000405 账号 :0000020090110004324929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2024 年 10 月 22
日 12 时 00 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
纳手续,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
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账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
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超过
缴纳时限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6)银行转帐: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
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
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②.保函: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保函。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2024 年 10
月 21 日 20 时 00 分(节假日不休息)在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 12 层
1202 室或 3792498034@qq.com 获取文件,招标文件费 1000 元/份。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2:00(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 12 层 1202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莎车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 12 号
联 系 人:郭晓明
电 话:180978587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 12 层 1202 室
联 系 人: 刘晓宁
电 话: 17881386896
电子邮件: 37924980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