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期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公告
2024年第四期技能人才评价实施公告
一、评价范围
1.(粮油)仓储管理员五级/四级/三级
2.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五级/四级/三级
二、评价对象
安徽省内符合报名条件的粮食企事业单位职工,其他从事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人员,可报名参加培训认定。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注:相关职业和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体解释参考相对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四、收费标准
1.参照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本期培训认定费公示如下:
职业/工种 | 等级 | 收费标准 |
仓储管理员((粮油)仓储管理员) | 五级/初级工 | 1100 |
四级/中级工 | 1150 | |
三级/高级工 | 1300 | |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粮油质量检验员) | 五级/初级工 | 1100 |
四级/中级工 | 1150 | |
三级/高级工 | 1300 | |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 | 四级/中级工 | 1300 |
注:所交费用由学院财务处出具非税电子发票。
2.学校统一安排就餐,费用自理。
3.学校不提供住宿,住宿自行安排。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9月24日--10月9日
2.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10月9日—10月12日
3.培训及考核时间:10月21日—10月27日
六、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
将电子版报名资料(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ahlsjnjd@126.com
(粮油)仓储管理员:邮件主题“******仓储五级/四级/三级报名”;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粮油质量检验员):邮件主题“******检验五级/四级/三级报名”。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邮件主题“******食品四级报名
仓储管理员((粮油)仓储管理员)qq群:*********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粮油质量检验员)qq群:*********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qq群:*********
咨询电话:0551-********,0551-********
2.资格审核。初审通过人员加入培训群(详见邮件回复),并缴纳相关费用。人社部门资格复审通过后,完成报名。
3.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版。到校报到时,将纸质认定申报表1份(“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考生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等材料交学院实训中心。
七、认定方式
认定考评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或机考方式。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可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https://www.ahly.edu.cn)公示后上报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待国家平台审核通过后,合格人员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查询打印电子证书,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场领取纸质证书。有关技能评价规章制度详见我院网站。
八、报到地点
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2号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
九、评价机构内部监督电话和所在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
内部监督电话:0551-********(学院纪检监察室)
合肥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551-********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评价不接受只参加培训或者只参加考试的学员。缴费时请再次审慎确认,除复审不合格人员外不予退费。如因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培训认定无法正常开展的,评价机构可及时调整培训认定计划。
2.学员可提前自学《(粮油)仓储管理员培训教程(初级、中级、高级)》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培训教程(初级、中级、高级)》(第二版)中的相关级别内容。
3.我单位系安徽省内正规社会评价机构,严格遵守技能评价规章制度,从未与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技能培训评价,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评价实施公告,谨防上当受骗。
安徽商贸工程技师学院
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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