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圃邝村环境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汀圃邝村环境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汀圃邝村环境提升工程(二次)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汀圃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汀圃邝村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对人行道修建、增加排水管、重建护栏、新建矮墙、垃圾池、拆除现有花基、改造现状树池、仿古建筑修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
本项目对汀圃邝村环境提升工程(二次)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90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验收质量合格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3.1.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3.1.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若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或打印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政策文件打印件或复印件)。
3.1.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且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3.1.5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后。
3.1.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1.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2.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以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线上获取:投标人于获取时间内将登记资料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yufeng999@163.com),招标代理收到后会进行回复,之后按照流程完成报名手续及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工程量清单等。投标人需按时间和规定进行报名,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报名资料原件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以微信形式收取,款项售后不退。采用微信转账时必须备注项目简称+投标人单位简称(该简称须能识别投标人身份),否则因付款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付款单位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7-********。
4.2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招标单位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专人按规定期限内递交至汀圃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汀圃开发区东九路2号)。
6.2招标单位定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汀圃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汀圃开发区东九路2号),举行开标会议。
6.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随身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
6.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汀圃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estbulletin.cebpubservice.com/cms/、https:///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
8.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汀圃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裕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汀圃开发区东九路2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栋A座603 |
联 系 人:邝生 | 联 系 人:李工 |
电 话:137*****727 | 电 话:075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yufeng999@163.com |
2024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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