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按量补助公示
涟水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按量补助公示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3〕11号、苏农计〔2023〕9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93号、苏农计〔2023〕48号);涟水县农业农村局、涟水县财政局共同下发的涟农发[2024]37号《关于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第二批)》等文件精神,2024年7-9月份,县环能发展中心对全县所有秸秆收储企业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间秸秆收储量进行统计,并经淮安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最终核实审定,共有涟水县徐集乡书飞秸秆收购站等38个法人单位符合补助条件,现将补助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直接或电话向县环能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17-********,134*****175。
附表1:涟水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主体收储秸秆数量审核明细表
附表2:出售给光大生物能源(涟水)有限公司秸杆数量审核明细
涟水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9日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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