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一、招租单位: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租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租金起价 (元/月) | 租赁期限 | 备注 |
1 | 前坂综合宿舍前003号(前坂街23号) | 店面 | 24.3/33.6 | 2400 | 3-5年 | 第四年起递增5% |
2 | 前坂街旧店007号 | 店面 | 12 | 850 | 3-5年 | 第四年起递增5% |
三、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资产招租信息公开发布后,全体有竞租资格的意向承租者集中进行公开竞价,由最高报价者取得承租权。意向承租者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报名参与竞价,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竞租保证金并遵守竞价规则,经过不多于5轮竞价后,由最高出价者作为该招租标的物的承租方。
四、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按一个月的招租底价收取。报名时间截止前,由报名人汇到指定账户。未竞租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招租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六、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9:30。
七、竞价地点:鲤城区繁荣大道508号江南城建集团405资产部
八、竞租人资格要求:
①有经营实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信用记录。
九、有关事项:
①报名参加公开招租的竞租人,当日未按时参加竞价招租会的,视为弃权,取消招租竞价资格。
②竞价招租结果公示期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竞租人需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因竞租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③竞租人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租金缴交到指定账户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中止合同,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十、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9日
标签: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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