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物业管理纠纷行业调解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物业管理纠纷行业调解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越秀区物业管理纠纷行业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现公开征集物业管理纠纷行业调解服务合作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服务内容:负责越秀区物业管理纠纷行业调解。
四、参选事项
1、参选单位须对物业管理行业和矛盾纠纷调解有一定了解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能够有效防范被调解人隐私泄露风险。
2、参选单位需具备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业务团队,能够满足开展物业管理纠纷行业调解工作的业务需求。
3、参选单位需具备政府采购资质。
4、本项目实行年度包干价,每年8万元,合同期限2年,限价16万元。
五、其它事项
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共5天。公示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市吉祥路28号302室。
2、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竞投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业务团队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报名时核对后取回)、相关业绩和工作方案。参选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参选资料的提交。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在2024年10月14日上午12时前将竞投资料送广州市吉祥路28号302室。
4、根据参选单位的参选资料按高效、择优等原则进行评审。如获选,再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成交。
5、本公告在越秀区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广州市 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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