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工作询价公告
长丰县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工作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
2.项目编号:2024CFCGJ105-1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4.项目单位: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5.项目概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长丰县城市管理领域委托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长丰县盘活存量公共停车位实施方案》《长丰县共享单车管理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取得长丰县委政法委备案批复。
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7.项目预算:10万元
8.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国内注册法人或负责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单位须为经安徽省委政法委备案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并具有从事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经验,工作人员须取得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证书(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颁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岗位能力证书》、安徽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颁发的《安徽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基础班培训结业证书》等)。
三、投标报名须携带资料:
1.意向企业须在本项目询价公告期内提交营业执照、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证书、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职称的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履约承诺书、报价函、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委托书材料等。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报价资料(一式三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均需要盖单位公章,密封在档案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付款方式:中标后按双方签约的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服务期: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自行在本询价公告下载附件1。
(2)询价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拨打0551-********。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如因公务冲突变化,将提前电话通知)
2.开标地点: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118号长丰县城市管理局二楼1号会议室。
六、报名截止时间
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前将询价确认函和报名资料送至长丰县城市管理局三楼办公室,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118号长丰县城市管理局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金 电话:0551-********
附件:1.长丰县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
工作询价文件
2.询价确认函
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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