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竞争性谈判承包经营方案

灵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竞争性谈判承包经营方案

灵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竞争性谈判承包经营方案

为提高住院病人的膳食条件,改善职工的伙食,经院班子扩大会研究决定,对社会公开招标承包经营灵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

一、发包单位:灵川县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名称:灵川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三、项目内容:食堂位置及内部设施条件

1、该食堂位于灵川县妇幼保健院3号楼后的平房,位置舒适、安静,是医院食堂位置设置理想场所。

2、该食堂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设置有厨房、餐厅、包间等。

3、食堂承包保底金额3000元/年。医院提供房屋,用餐桌椅,以及餐厅、照明、包间空调,电费由医院方负责;承包方用于厨房内部的设施、设备、空调等,由承包方按卫生食品经营要求购置、布置,包括厨具、餐具、消毒用具等,厨房内部发生的电费由承包方缴纳。

4、食堂厨房水管、电线设单独计量表,承包方按月按用量自行向医院缴纳水电费。

5、其他事宜,有意者可以现场考察。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保证金5000元(保证金条款见第四条第3项。)竞标人需具备办理餐饮经营资格,中标后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竞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3、食堂承包中标人需缴纳保证金五千元,保证其违约责任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房屋损坏责任等。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退还。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上岗从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

6、经营或参与管理过学校、医院、政府食堂的公司优先(提供·相关经营食堂的佐证,如:现经营场地的实况照片及食堂熟食加工间的实况照片)。

7、拟投入厨房设备的清单、装修平面图,清单及设计平面图较为完善的优先。

8、有相应专业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能提供专业农残检测留样,食品安全可追溯性流程较为完善的公司优先。(提供:农残检测室的实景照片,农残检测设备及留样柜等食物照片)。

9、有进货采购渠道且货源稳定,食材控制管理措施完善的公司优先。

10、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体现有餐饮管理内容的优先。

五、承包方式

1、承包期间所有的厨房设施、设备,费用由承包方自备,合同期满所有厨房设施、设备由承包方自行处理。

2 、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3、合同期为五年,到期后另行招标,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优先。

六、承包要求

1、承包方必须接受上级部门、医院安排的专人对承包方的菜肴、 米、面、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当发现不达到标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相应的处罚,情况严重的终止承包合同,交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食堂经营期间所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必须做好为医院患者及陪护的饮食制作、配送以及职工用餐、进修实习生生活用餐、手术用餐等服务。菜色风味应以供应本地菜为主。

3、早餐提供的包子、馒头必须新鲜制作,禁止使用冷冻食品充当;同时应提供桂林米粉等多样化早餐。

4、中标人应有能力做好特殊住院人员(如产妇、儿童)的饮食定制和配送。

5、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卫生,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6、工作要求

(1)食品安全:竞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保证饭菜质量、食品来源合法、卫生;遵守医院环境卫生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

(2)生产安全:承包方需确保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需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随时接受医院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

7、价格标准: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标准经营,具体标准由医院及中标人共同制定。

8、如果有医院职工有餐饮补助,承包方不得克扣、不得以其他形式与职工抵扣物资、折现等,如被医院发现一次给予500-1000元罚款,累计发现罚款加倍。如院方有会议就餐或者公务接待,承包方应优先解决院方用餐。

9、承包方应依据住院人员对食堂的意见,以及大部分员工的要求更换菜肴口味,尽力满足住院人员、大多数职工的要求。由医院每季度进行满意度调查,达不到就餐人员70%以上满意的,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方予以改进。如多次不能改进,并考核不合格,乙方在一周内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

10、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保证全年、三餐不间断营业(特殊节日如春节除外)。任何一方提出解约必须提前30天书面告知对方。单方面解约方承担对方经济赔偿责任。

七、竞标时间及地点

1、竞标地点: 灵川县妇幼保健院

2、竞标报名截止时问:2024年10月9日,逾期拒绝接待。

3、如到报名截止期满后只有一家企业机构参与竞标的,则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按期竞标。

八、公告媒体:本公告招标在灵川县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招标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日期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电话:谭先生 158*****100

地 址:灵川县灵川镇银渠路56号

本次竞争性谈判未尽事宜,由灵川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灵川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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