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款庄镇茭瓜产业收储、冷链、分拣中心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富民县款庄镇茭瓜产业收储、冷链、分拣中心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富民县款庄镇茭瓜产业收储、冷链、分拣中心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富民县款庄镇茭瓜产业收储、冷链、分拣中心项目(EPC)d4316b13-654c-4e0a-a2bc-0d7eb568a0be
资金来源: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0.0% 外资 0.0% d4316b13-654c-4e0a-a2bc-0d7eb568a0be
建设规模: 概算投资860万元,以实际到位资金核算为准。【本项目暂估招标规模为估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d4316b13-654c-4e0a-a2bc-0d7eb568a0b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29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部门: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871-******** 综合监督部门: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监督电话:08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富民庄富茭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办人: 张昆
办公电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雄辉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健
办公电话: 0871-******** 移动电话: 138*****07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240**********
标段名称: 富民县款庄镇茭瓜产业收储、冷链、分拣中心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22 09:00
开标地点: 富民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1.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如消防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1.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选址位于富民县款庄镇热水村,距离昆明主城区40公里,建设地点紧邻款东连接线公路,距昆倘高速款庄收费站入口1公里,区位优势突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其他: 3.4.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3.4.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4.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按格式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业绩要求: 本项目无要求。
其他: 3.4.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4.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附表 1“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4.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4.8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4.9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并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2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拣中心 冷链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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