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木材生产承揽招标公告
周四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木材生产承揽招标公告
********(周四)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木材生产承揽项目
项目名称 | ********(周四)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木材生产承揽项目 |
项目编号 | SNX_LQ_2024_R_0011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09日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若因每个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按流标处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为了确保作业质量,设置最低报价,竞价结束后,公布最低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供应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报价在交易底价和最低报价之间的最低有效报价的确定为中标价(含交易底价和最低报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m3及其整数倍 |
一、风险告知 | |||||||||||||||||||
1.本项目的面积、树种、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作业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2.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作业标的,对作业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3.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4.供应方应自行化解、处理涉村涉民利益关系以及各种村民提出的纠纷问题;自行解决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征占用林地、坟地、墓树、农田、过田过路过桥(含村道)等问题,协调理顺涉及到农田、水渠、果树、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业用水安全等关系,注意保护伐区内蓄水池、(埋)水管等,因生产造成损害的,由供应方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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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由供应方支付。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供应方须有从事松疫木采伐的经历,并提供省属国有林场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的松疫木采伐和除治作业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参与投标。 2、原则上使用原有集材道,尽量不开设新的集材道。如须开设新的集材道,必须征得我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3、松类林木的采伐和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寿宁县森林检疫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4、松类林木成材运输地点:寿宁县绿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寿宁县景山林场疫木加工厂)。 5、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6000元,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转入林场指定对公账户。 6、供应方不得转让成交标的,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约,供应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林木采伐承包合同(范本)、安全生产合同(范本)、营林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告知书(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具有“木材生产”服务资质的企业法人(含个体工商户),必须能独立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安全培训,给员工购买人身意外(工伤)保险(保额须在1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供应方须有从事过松疫木采伐的经历,并提供省属国有林场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的松疫木采伐和除治作业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参与投标。 3、意向供应方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同参与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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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1. 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采购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2024年10月09日 | ||||||||||||||||||
联系人 | 叶先生176*****288 林先生159*****083 | ||||||||||||||||||
保证金 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09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010寿宁景山林场木材生产承揽项目1标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作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 户 名:福建省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县支行 4.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含交易保证金转成部分)及安全生产保证金6000元(详见交易清单),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供应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采购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价。 5.供应方未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供应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采购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郑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8-*******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 附件 | |||||||||||||||||||
1、交易清单 2、林木采伐承包合同(范本) 3、安全生产合同(范本) 4、营林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告知书(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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