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F基本单元局部地块修改的公示

关于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F基本单元局部地块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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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F基本单元局部地块修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优化文体中心功能与空间布局,促进美育研学产业的发展,推动“产城景文”融合发展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根据浦城县政府会议精神,为浦城县启动环美术馆周边用地重点地块城市设计,充实枢纽与辐射功能,促进功能布局的优化和空间环境品质的提升。为适应规划地块在下阶段的详细规划布局和建设的实际需要,需对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F基本单元局部地块进行优化调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片区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具体控规调整情况详见附图。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f基本单元局部地块修改的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意见反馈至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56号 邮编:******

    联 系 人:叶 术 联系电话:0599-*******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即《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梦笔分区D-01~08地块,F-06~07、14~16地块,东至梦笔东路,南至莲塘中路,西至梦笔西路和莲文路,北至梦笔大道。共计12个地块(详见调整范围现状用地图),总用地面积43.57公顷。

    其中:

    02-D-01号地块,红线范围*****.97 平方米(64.74亩);

    02-D-02号地块, 红线范围8439.02平方米(12.66亩);

    02-D-03号地块,红线范围*****.00 平方米(17.78亩);

    02-D-04号地块,红线范围3710.20 平方米(5.57亩);

    02-D-05号地块,红线范围******.33 平方米(220.51亩);

    02-D-06号地块,红线范围8179.31平方米(12.27亩);

    02-D-07号地块,红线范围*****.04平方米(29.94亩);

    02-D-08号地块,红线范围*****.09 平方米(16.15亩);

    02-D-41号地块,红线范围8392.91平方米(12.59亩);

    02-F-06号地块,红线范围5086.68平方米(7.63亩);

    02-F-07号地块,红线范围*****.47平方米(49.07亩);

    02-F-14号地块,红线范围2137.56平方米(3.21亩);

    02-F-15号地块,红线范围*****.97平方米(75.42亩);

    02-F-16号地块,红线范围*****.92平方米(27.87亩)。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F基本单元局部地块修改的公示
    图1:调整范围现状用地图

    二、调整的必要性

    1、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十四五时期是浦城县县城城镇化内涵提升新阶段,刚要提出全面加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浦城新城梦笔片区和南启动区、城东片区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客厅”建设。规划调整梦笔文化产业园地块控规,是浦城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需求,是提升城市品质、形象塑造、服务提质以及宜居环境建设的必要举措。

    2、优化文体中心功能与空间布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品质

    调整地块位于城市综合服务核心的文体中心,周边汇集行政、文博、休闲等多种城市功能,是作为体现城景共融、展示城市崭新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区位价值极为突出。

    地块内目前面临功能服务待丰富、现状环境待改善等多重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城区的高品质建设和核心形象的塑造。需通过控规调整,着力于在原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多元功能的引入,提升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

    3、进一步扩大美术馆的品牌和平台优势,促进美育研学产业的发展

    根据《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已经编制城市设计的重点地段,应当将城市设计纳入重点地段地块控规。

    依托马莲河、梦笔公园的自然景观资源以及梦笔文化产业园文化氛围,在已有美术馆、非遗馆和艺术家工作室的文化设施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美术馆的品牌和平台优势,拟引入研学服务、酒店住宿、办公和餐饮等多元化的商业配套设施,在马莲河北侧结合公园绿地设置商业用地,支持项目落地,促进规划地块商业价值与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发展浦城美育研学产业。

    为确保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充分衔接,核准服务设施规模和优化用地布局,更贴合社会实际需求,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4、衔接周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科学指导片区后续开发

    《浦城县梦笔组团02-D-4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增地块D-41文化用地,作为全民阅读城市书房的建设,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城市书房已重新选址设置。为保持城市发展的平衡与可持续发展,需将地块还原为《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中公园绿地。

    规划地块周边已建浦城大酒店、桂都国际大酒店、梦笔大酒店和御景大酒店等酒店均为独栋高楼式酒店,产品较为单一。结合梦笔公园良好的景观环境和文化氛围下,引入具有园林意蕴的高端酒店,为宾客在城市之中打造一座优雅及诗情画意的休憩之所。

    4、原控规指标不符合开发建设经济效益和人居环境发展需求

    原控规梦笔组团F-07地块,容积率上限1.60,绿地率下限30%,建筑密度上限26%,建筑限高40米,F-16地块容积率上限1.20,绿地率下限30%,建筑密度上限35%,建筑限高15米,已不满足相关技术规定的指标要求和城市高品质住区的建设要求。

    对接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项目开发效益和城市形象打造等因素,有必要重新制定各项控制指标,使其符合开发建设经济效益和人居环境发展需求。

    三、调整的可行性

    (1)总体布局未突破原控规框架,未改变控规单元的主导用地性质。

    (2)绿地与教育设施的优化符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3)建设总量增加所诱增的交通量和基础设施在可承载的范围内。

    (4)有利于塑造良好的滨河城市界面。

    (5)地块控制指标调整合理。

    四、调整内容

    1、原控规情况

    根据《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和《浦城县梦笔组团02-D-4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原规划建设用地41.5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5.3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2.58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6.55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7.10公顷。

    2、调整后规划情况

    调整后建设用地面积41.8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增加1.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减少2.2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增加2.5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减少0.1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增加1.10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减少4.51公顷、留白用地增加3.81公顷、陆地水域减少0.26公顷。

    表1: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指标对比表

    调整前原控规土地利用指标 调整后控规土地利用指标 增减用地面积(公顷)
    用地代码 类别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用地代码 类别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R 居住用地 5.34 07 居住用地 6.40 1.06
    R21+B1 商住混合用地 1.86 ******+0901 商住用地 3.12 1.26
    R21 二类住宅用地 3.27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28 0.01
    R22 二类服务设施用地 0.21 ****** (幼儿园用地) 0.21 0.00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58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34 -2.25
    A2 文化设施用地 7.18 ****** 图书与展览用地 5.17 -2.01
    ****** 文化活动用地 1.18 1.18
    A33 中小学用地 5.03 ****** 中小学用地 3.77 -1.26
    (R22) (二类服务设施用地) 0.21 ****** 幼儿园用地 0.21 0.00
    A9 宗教设施用地 0.37 (1503) (宗教用地) 0.37 0.00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00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2.56 2.56
    B1 商业用地 0.00 0901 商业用地 2.56 2.5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54 12 交通运输用地 6.64 0.10
    S1 城市道路用地 6.54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6.64 0.10
    - - - 13 公用设施用地 1.10 1.10
    - - - 1311 水工设施用地 1.10 1.10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7.10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2.60 -4.51
    G1 公园绿地 17.10 1401 公园绿地 12.60 -4.5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37 15 特殊用地 0.37 0.00
    (A9) (宗教设施用地) 0.37 1503 宗教用地 0.37 0.00
    - - - 16 留白用地 3.81 3.81
    建设用地 41.57 建设用地 41.84 0.26
    E 非建设用地 2.00 17 陆地水域 1.73 -0.26
    E1 水域 2.00 1701 河流水面 1.73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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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F基本单元局部地块修改的公示
    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2:调整对比图

    表2:调整后地块指标控制表

    用地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m2) 容积率上限 容积率下限 绿地率上限(%) 绿地率下限(%) 建筑密度上限(%) 建筑密度下限(%) 建筑高度上限(m) 建筑高度下限(m)
    D-01 ****** 图书馆与展览用地 4.33 0.90 - - 30 40 - 24 -
    D-02 ****** 图书馆与展览用地 0.84 1.20 - - 30 40 - 24 -
    D-03 ****** 文化活动用地 1.18 0.80 - - 30 30 - 24 -
    D-04 1503 宗教用地 0.37 1.20 - - - - - 12 -
    D-05 1401 公园绿地 11.03 0.10 0.00 100 90 5 0 12 0
    D-06 1311 水工设施用地 1.10 - - - - - - - -
    D-07 1701 河流水面 1.73 - - - - - - - -
    D-08 1401 公园绿地 1.05 0.10 0.00 100 90 5 0 12 0
    D-41 0901 商业用地 2.56 1.20 1.00 40 25 40 10 24 3
    D-42 16 留白用地 2.02 - - - - - - - -
    D-43 16 留白用地 1.80 - - - - - - - -
    F-06 1401 公园绿地 0.51 0.10 0.00 100 90 5 0 12 0
    F-07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28 2.00 1.50 45 30 28 10 48 3
    F-14 ****** 幼儿园用地 0.21 0.80 0.60 45 35 26 20 12 3
    F-15 ****** 中小学用地 3.77 1.00 0.70 45 30 30 20 24 3
    F-16 ******+0901 商住用地 3.12 2.00 1.50 45 30 30 10 48 3

    七、调整后图则

    1、图则D-01~08、D-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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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图则F-06~07、F-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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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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