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十五整改完成情况的公...
关于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十五整改完成情况的公...
关于自治区 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十五)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五)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缺少配套冶理设施,存在粪污直排的问题。泰昆股份生猪养殖项目未按环评要求硬化粪污暂存池;奇台大北农育肥猪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并投产,粪污未经处置排放至暂存池;五家渠蔡家湖牧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军户农场十连养牛小区大量牛粪倾倒在无防渗、无防雨、无防尘等措施的露天堆场。督察期间,群众投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多。
二、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完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粪污实现全部综合利用。
四、整改措施
开展师市辖区内畜禽养殖企业摸底排查,制定问题清单,2022年4月底完成;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因地制宜,科学制定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2年底完成;依法查处奇台大北农育肥猪场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监督企业粪污无害化处置,因地制宜研究项目可行性,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治理设施,避免发生异味扰民事件;限期完成泰昆股份生猪养殖项目、五家渠蔡家湖牧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军户农场十连养牛小区防渗粪污储存池整改,确保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置。
五、完成情况
按照师市整改方案措施要求,一是师市农业农村局多次赴相关团场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团场属地监管责任和养殖场“谁污染、谁治理”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团场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粪污资源利用设施设备配备建设和还田利用工作。二是利用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企业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引导和支持中小养殖场户按照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原则规划建设堆粪场、粪污暂存池,减少粪污在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减少扰民引起的群众投诉问题。三是多次赴相关团场养殖场现场,督促团场及养殖场加快督察问题整改,泰昆农牧生猪养殖项目已严格对标环评批复内容完善设施并规范运行;奇台大北农育肥猪场2021年11月停止养殖,场区彻底清理消毒;五家渠蔡家湖牧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堆粪场地的改造建设,采取干清粪模式集中堆放、及时清理粪污,就近还田利用;军户农场九连、十连新建集中堆粪场2个已完工,军户农场十连养牛小区按照要求将粪便拉运至集中堆放点,露天乱堆放的问题已解决。四是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科学制定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生态环境局牵头委托编制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6)》。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来电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0994-*******(103团)
0994-*******(军户农场)
0994-*******(奇台农场)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94-*******
第六师五家渠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9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