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南湖区“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个人申报第二批通知

2024年度南湖区“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个人申报第二批通知

在南湖区(不含城南街道、长水街道,下同)内注册企业的参保缴费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同)且申领补贴时仍在南湖区参保缴费的人员,南湖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通过自学等途径取得补贴目录内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向南湖区人力社保局申领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范围

取得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发证日期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参保缴费职工(发证时应参保在南湖区),或者南湖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且申请证书从未领取过补贴的。

取得五级至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上述人员,在“浙里办APP”办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时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申报本次“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两者不能同时享受)。

上述人员一人取得同一工种不同等级的多张证书的,补贴该工种最高等级的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信息,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jndj.osta.org.cn/)或人力社保部门的相关网站(浙江省颁发的证书可在此查询: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5.jsp)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补贴标准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本人线下申报形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南湖区人力社保局提交《嘉兴市级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其中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还须单独提供南湖区户籍证明,如户口簿复印件(应含户主页及本人页)等)、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含姓名、等级、工种、编号、发证日期等信息)、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取证月至申报月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本人的《嘉兴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开户行、卡号)复印件等材料办理。

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区行政中心A1301室

联系电话:0573-********


附件:《嘉兴市级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标签: 职业技能提升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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