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一、本次发债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期注册发行10亿元非公开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公司债附件.docx
1、投标函(附件1)
2、债券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信用评价(附件3)
(1)2021-2023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公布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
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发布的2021-2023年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债券承销业绩(附件4):
(1)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范围内公司债承销规模
(Wind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债券分类选择公司债,机构类型选择证券,上市地点选择全部市场,选择联主实际比例、不包括自主自办发行、合并母子公司,地域分类选择全国);以Wind网站数据为准,投标人提供Wind截图。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省范围内公司债承销规模
(Wind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债券分类选择公司债,机构类型选择证券,上市地点选择全部市场,选择联主实际比例、不包括自主自办发行、合并母子公司,地域分类选择江苏省);以Wind网站数据为准,投标人提供Wind截图。
5、承销费率报价(附件5)
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承销费用(每年),不接受浮动报价。
6、承销能力(附件6)
(1)近一年作为主承销商(含联席主承)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自身参与投资认购当期主承债券。
需提供参与投资明细表及相关认购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债券余额包销承诺函。
(3)历史主承销商非公开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控制能力(请提供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主体AA、无担保的私募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在发行时点前6个月内全国同类型、同评级、同期限的债券排名情况)。
7、合规经营情况(附件7)
(1)2021-2023年投标人所承销债券违约次数
(信用违约次数以万得资讯(Wind):“债券→专题统计→信用债研究→债券违约→违约债券报表→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事件类型为全部→提取数据→数据筛选,点主承销商筛选,在高级筛选下的文本框中输入投标人的全称,然后点All并确认”进行查询,请提供Wind数据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行方案设计(附件8)
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等。
9、项目团队能力(附件9)
(1)投标人本次债券项目组人员配置人数
(2)投标人本次债券项目负责人(承揽和承做)经验丰富与否情况
(3)承诺驻场人员稳定及高效、专业能力
(4)与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沟通能力
10、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四、评审机制
(1)本次遴选评审会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2)我公司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本次公司债主承销商的中标机构的投标排名;发行人在入围前三的候选人中依据承销规模、承销费率等有关事项最终确定公司债主承销商,必要时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具体以通知为准。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封面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回执为送达依据),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下午3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邀请函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以公告人解释为准。
4、投标人不得以虚假陈述或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招标单位相关人员索要评标细则的相关内容和评审专家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的竞标资格。
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有关联关系的)已中标过2024年本公司或者母公司(不含扬州市城控集团本部)的其他债券品种的主承销商可参与本次主承销商遴选,但不可中标。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最终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为两家以上的,按配额分别承担,招标代理机构需向支付费用的中标机构开具代理费对应的发票。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络人:刘洋
电话:0514-********、151*****066
标书邮寄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21
(二)招标人:【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雯
联系电话:0514-********
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
标签: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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