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城区路网工程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公告
吉首市城区路网工程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单一来源公告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拟对“吉首市城区路网工程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城区路网工程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
概算:60000万元整
二、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16]177
委托代理编号:HNCXDC-2016-013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服务 | |
吉首市城区路网工程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 | 本项目所需综合服务:投融资管理服务、运营管理、征地拆迁、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含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等管理)服务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内容。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吉首市谷韵水务市政有限公司
2.地址:吉首市世纪大道市政大楼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6年8月11日 | ||
论证地点 | 吉首市政大楼A栋二楼 | ||
论证意见 | 专家论证意见: 1、吉首市城区路网工程项目包含十二个子项目的建设,对综合服务承接主体持续管理服务能力要求较高。 本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国土、规划等所需相关要求; 2、吉首市谷韵水务市政有限公司具备项目投融资管理服务、运营管理、征地拆迁、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含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等管理)服务、道路运营服务工作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技术保障能力; 3、本项目属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为实现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标而进行的项目投融资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含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等管理)服务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是本项目承接主体需要完成的综合服务事项。 由于本公共服务采购项目对承接主体的地域、融资身份、融资渠道及投资回报的公益性质等具有特殊要求,导致服务承接主体只能从属于国有企业且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综合服务管理能力的特定供应商中产生,而吉首市谷韵水务市政有限公司是目前吉首地区唯一具有市政管理职能且具备长期稳定收益的国有企业,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保障持续服务能力,具有唯一性,符合建设开发和运营管理本项目的综合服务要求。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令)第二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文的有关规定,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备注 |
田义平 | 吉首市审计局 | 审计师 | |
刘云安 |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师 | |
张 波 | 吉首市审计局 | 审计师 | |
朱建民 | 吉首市规划管理局 | 高工 | |
杨 成 | 吉首市经济开发区 | 高工 | |
许 华 |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采购人代表 | |
杨结发 |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采购人代表 |
六、公示期限:自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吉首市政大楼
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137*****086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7楼703室
联系人:尚小姐、张小姐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名称:吉首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吉首市仙镇营
联系人:彭主任、陈主任 联系电话:****-*******
2016年8月12日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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