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狮子头陵园殡仪馆及公墓山PPP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花垣县狮子头陵园殡仪馆及公墓山PPP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花垣县民政局的委托,对“花垣县狮子头陵园殡仪馆及公墓山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并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花垣县狮子头陵园殡仪馆及公墓山PPP项目
二、主要建设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所需新建场地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内容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服务及维护管理。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86.47亩(全部为新增用地),总建筑面积18958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2,762.85万元。具体包括:
1、墓区建设:
墓区为骨灰墓穴安置区和土葬墓穴安置区。骨灰墓安置区规划墓穴20000个,考虑穴间道、穴间绿地等空间,每穴占地按4平方米考虑,则墓区总占地面积为80000平方米,约合120亩。土葬墓穴安置区规划墓穴3000个,每穴占地按12平方米考虑,则墓区占地面积为36000平方米,约合54亩。
2、殡仪馆建设: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合30亩。
1)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8958平方米。具体包含:
(1)办公服务综合楼:拟设计为3层,框架结构。每层建筑面积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0.1平方米。
(2)悼念厅:拟设置7个,拟设计为1层,框架结构,层高8米。建筑面积5326.41平方米。
(3)解剖室:拟设计为1间,用于尸体解剖,法医鉴定。
(4)骨灰寄存楼:骨灰格位安放区规划格位数5000个,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5)车库(仓库):拟设计为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6)火化车间:拟设计为1层,框架结构,层高8米。建筑面积685.1平方米。
2)食堂2个、招待所。
3)购置殡殓车间设备(设施)16台(套)(燃油焚尸炉2台,冰柜7台、冰棺8台)。
3、场地建设:
1)新建区内道路共27750平方米,主要包括:
(1)主车道长约1800米,宽10米,共18000平方米。
(2)园区步道约长约6500米,宽1.5米,铺石(毛石、卵石等)路面,共9750平方米。
2)园区内大小广场建设,面积约20000平方米。
3)绿化、休闲、游览等景观设施建设,共123772平方米,约合185.6亩。其中绿化面积108000平方米。
4)场地建设:新建停车场2000平方米;广场6000平方米。
5)大门、配套给排水、电力、消防、环保等工程建设。
4、PPP合作模式
(1)花垣县人民政府授权花垣县民政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县政府授权花垣县狮子头陵园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狮子头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成立合资项目管理公司(SPV),负责代表政府按15:85的比例出资与社会资本组建SPV公司,参与项目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2)特许经营期满后合资项目管理公司无偿将本项目资产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共同成立的PPP项目公司(SPV),政府方参股比例15%,社会资本方参股比例为85%。若注册资金发生变动,双方出资比例不变。
(4)PPP项目公司法人负责该项目的运营,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5)采购需求:项目的投资与运营管理。
(6)合作范围和模式:在本项目政府规划范围内对项目所需新建场地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及维护管理。具体合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7)特许经营(运营)期限:30年(其中1年建设期+29年运营期)。
(8)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属准经营性公益类项目,由政府赋予项目公司(SPV)特许经营权,在项目运营期间,有一定的运营补贴(公益殡葬补助),故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和公益殡葬补助的方式进行。
(9)特许经营项目选定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具备相应资质、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可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由中选的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接。
三、社会资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且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亿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除非投标人的资格情况在评审阶段发生变化,本项目评审小组在资格性评审中不再对投标人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但投标人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备查。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评审阶段资格发变化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表明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依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投标人必须经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并预审合格。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于2016年8月8日起至2016年8月15日17:30时止,按规定办理CA认证证书后,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在受邀(招标)公告中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即可。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4)投标文件递交给: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按以下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RMB¥:500000元整)
(3)缴纳时间:2016年8月30日17:30(北京时间)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按保证金缴纳规定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账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
(5)如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下载《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湘西州政府采购网》http://xxz.ccgp-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名称:花垣县民政局
地 址:花垣县城内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139*****5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7楼703室
邮政编码:416000
招标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小姐(186*****865)张小姐(159*****845)
邮箱:********14@qq.com">********14@qq.com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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