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及医院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一栋单体建筑,占地面积4.5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院综合楼和感染楼、人防工程,同步建设室外绿化、水、暖、电、道路硬化等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院内,北临北京西路、西临中萃巷。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邮 编:******
联 系 人:叶秀红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04室
邮 编:******
联 系 人: 施菲菲、马伊娜、宋婕、张鹏
电 话:0951-*******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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