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16年“民生100”防雷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茶陵县2016年“民生100”防雷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茶陵县教育局的茶陵县2016年“民生100”防雷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6〕000048;委托代理编号:JST-CL-2016-05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2016年“民生100”防雷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6〕000048

采购代理编号:JST-CL-2016-05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B0599

茶陵县2016年“民生100”防雷工程

避雷箱、避雷带、引下线、地网的制作与安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67528.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B0599

避雷箱、避雷带、引下线、地网

(1)由成交人承担防雷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并提供防雷工程中所需的全部防雷器件及有关辅助材料;

(2)所有防雷材料、器材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角钢Φ50*5*5、扁钢Φ40*4、圆钢Φ12需采用国标热度锌钢材;电子元器件与接地材料:避雷箱、避雷模块、接地棒、接地模块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3)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或其他的直击雷防护工程,主要包括接闪器(采用避雷带)安装、引下线敷设和地网建设;

(4)远程教育系统的直击雷防护工程,主要包括接闪器(采用避雷针)安装、引下线敷设和地网建设;

(5)计算机机房的防雷工程,主要包括电源系统、防感应雷以及雷电波侵入措施和地网建设;

(6)电源系统的防雷工程,主要包括在总配电房(配电箱)处进行防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措施(安装避雷器)和地网建设。

(1)由茶陵县气象局派专人全程监督,所有材料必须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防雷工程验收,需具有气象防雷专业机构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验收报告;

(3)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程施工,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4)成交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须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安全围挡,不得影响行人行车安全,保证原有道路通畅;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学校师生安全。

(1)工期:2016年12月20日之前竣工。

(2)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工程验收标准》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

(3)付款方式:本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按审定后的金额支付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一年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无息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 否( )

是(√) 否( )

是(√)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特殊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部门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凡有意报名的供应商须携带下述资料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好,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接受,资料不全将被拒绝接受报名: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该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证明材料),注:以上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4、单位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证明材料;

5、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公司最近月份财务报表;

6、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茶陵县城关镇炎帝南路日升大楼五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购买谈判文件费用: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现场勘察

1、本项目统一组织合格报名投标单位集体现场勘察。

2、踏勘时间:201610 11 日。

3、踏勘集中地点及时间:茶陵县教育局,201610119:00时。

七、其他事项说明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联系方式

名 称:茶陵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济平 联 系 人:肖俊

联系电话:158*****999 电 话:****-********

地 址:茶陵县城 地 址:茶陵县城关镇炎帝南路日升大楼五楼

茶陵县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报价一栏表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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