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检测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空气净化检测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我院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净化区域进行2024年空气净化效果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和提供整改指导服务。现将市场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资质认定部门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证书,检验能力范围须包含悬浮粒子、沉降菌、浮游菌、静压差、温度、湿度、照度、噪声、换气次数、风速共10项指标。

二、检测内容及检测项目

2024年空气净化检测项目


序号

使用科室

检测项目

洁净等级及房间面积

东街院区

1

核医学高活性室

悬浮粒子/空气洁净度、风速/风量、换气次数、沉降菌、浮游菌、静压差、温度、湿度、照度、噪声 (备注:以上十项必测)

详见附件1

2

PET-CT放化室

3

6号楼3层手术部

4

医技综合楼3层手术部

5

3号楼3层外科ICU

6

3号楼6层内科ICU

7

6号楼3层ICU、CCU

金山院区

1

2号楼3层手术室

2

2号楼3层静配中心

3

2号楼3层ICU

4

2号楼5层产房

5

2号楼5层NICU

三、检测要求

1、供应商须根据医院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2、具有资质认定部门批准的检验监测能力证书,检验能力范围须包含悬浮粒子/洁净度、沉降菌、浮游菌、静压差、温度、湿度、照度、噪声、换气次数、风速/风量共10项指标。检测方法及结果的判定符合GB *****及各相关规范文件的要求。 3、根据院方时间安排按时做完检测,自备器械,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每延迟一天扣合同价的0.5%。 4、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往返医院医院的各项费用自理。 5、供应商监测完毕后应将院方场所恢复原样,不得破坏或弄脏医院任何仪器设备、墙面,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 6、检测人员在院内非吸烟区域吸烟的或违反院方其他管理规定的,从服务费中扣除200元/次作为处罚。 7、若供应商未检测前科室因装修改造、搬迁而调整, 供应商应按调整后的科室进行检测。

四、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每页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认定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能力证书,检验能力范围须包含悬浮粒子、沉降菌、浮游菌、静压差、温度、湿度、照度、噪声、换气次数、风速等10项指标

3.报价表

包括检测科室、检测项目、检测点位布置图、检测点数、检测依据、检测仪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递交至福建省福州鼓楼区东街134号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9号楼三楼后勤保障部。

六、联系人:黄先生 0591-********

附件1检测平面图.pdf


一审:曾华伟

二审:黄定凯

三审:张新任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后勤保障部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市场调研 空气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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