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总队史馆智能集成控制系统建设及高清摄像机(标项一重新招标公告

边防总队史馆智能集成控制系统建设及高清摄像机(标项一重新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委托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浙江边防总队史馆智能集成控制系统建设及高清摄像机采购项目(标项一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法定条件、诚实守信、资质较高的项目实施单位参加投标,对浙江边防总队史馆范围内智能集成控制系统建设进行实施。

一、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

二、 招标项目名称:浙江边防总队史馆智能集成控制系统建设及高清摄像机采购项目(标项一重新招标);

三、 招标编号:HZJY-********-01-0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

标项一:史馆智能集成控制系统建设,根据国家、行业、浙江省及杭州市等相关规定,对浙江边防总队史馆范围内智能集成控制系统建设进行实施,项目预算金额为11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 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承担本项目实施;

(3) 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获取招标文件

日期:2016年0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杭州市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西区7幢7楼

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联系人:吴名 联系电话:153*****153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当面递交提交密封报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地址:杭州市天成路191号海景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3)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9日09:3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标项一:2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银行账号:***************

十、其它: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2)潜在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第十一条。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电话:

十一、招标人及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239号(浙江省边防总队)

联系人:李警官、杨警官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杭州市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西区7幢7楼

联系人:吴名 联系电话:153*****153 传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

二O一六年九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清摄像机 系统建设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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